支持樓主,很明顯就是態度問題
跟試車禮沒有關係阿
如果不公佈姓名,不就變成由整個土城所承擔?
又不是整個土城所的業代都是這種樣子...
後來回文的黃先生就更好笑了....
把總公司拉下來?
你以為總公司會挺經銷商還是客戶?
不過,我有幾點跟自己的看法
a.版大是個對服務要求比較高的人(比我高啦),業務林先生當天的表現並不符合他的期待
版大也合理的描述了當天的過程
b.版大並沒有公佈林先生的名子,公佈林先生的名子的是這位"不要在那兒靠呗"
版大已經留一線來相見 撕去這最後一縷薄紗是另有他人
c.以誇張的程度來說 業務黃先生的發言真是"震撼彈"
相較"不要在那兒靠呗"的火上加油 效果高上許多
我心裡有一絲懷疑,"不要在那兒靠呗"是不是就是業務林先生呀
不然,非當事人黃先生都出面了 當事人林先生您為何選擇躲起來?
還是您也對黃先生的處理不以為意?
d.以小弟在服務業的經驗,上消保會的話,黃先生的發文會讓台本頭痛的很
律師網友說得很清楚 這種行為完全不該是資深業務的作為
1.擅自代表公司發表不當言論
2.公開出言恐嚇客戶
3.沒有遵守服務業最高規範:客戶永遠是對的!!
當然針對第三點的部分不是盲從,只是為了公司形象,即便客戶是奧客,做出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能與客戶發生衝突,甚至嚴禁這樣在網路上私自發表對客戶的言論,只能盡量在合理範圍內滿足其要求並且在當下順順利利的送走客戶,並且事先提報上級,避免客戶再有類似情事發生。說難聽一點要罵也得等客戶走再罵,不能把不滿情緒展現在客戶面前。
如果HONDA業代真如買主所說的這樣的不敬,我想有檢討改進的空間;但買主是否有如業代所說的激烈操駕的部分,買主本身應該也需注意,試車是OK的,但我想如同樓上某位先進所說,先跟業代告知也是基本禮貌。
希望雙方都能取的一個平衡點,不要再爭吵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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