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今天冷靜的爬完文章之後,個人有幾點自己的想法
1.如單純的看律師信來說,人家只是"請"求01能對該篇未經法院裁決的文章予以刪除,至於01是否願意配合,那是01的自我行為,律師信理有傳達任何跟台苯的服務or車子本質or車廠的售後服務or維修技術..............有任何訊息嗎,難道文中發表"本來想買H的"的諸位大大,買車子的考量就只有憑一封"請"求信,就可以知道本田的服務or車子本質or車廠的售後服務or維修技術,以決定購買60-70萬車子的取向??
2.律師信的這個行為,充其量只能說他自己未能體察網路的力量,但是大家對於律師"不入流"的言論,其實反應比律師信還要大,試問............有誰親耳旁聽到律師是如何跟蔣大表達這句話的????律師那時表達的真正意涵真的是指"上01的網民都是不入流"嗎??就連親耳聽見親眼目睹都還是會有認知上的誤差,何況各位大大如何憑藉者開版者幾句"不入流"的文字,就能夠單方面的加以評斷律師或是台苯????
但對於他們的這舉動卻可以理解。
今天事件的雙方均已就此事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但自始自終(在發律師信前)我們在01這兒所接觸到的訊息都是來自於當事人之一的車主單方面的說法,
在過去這種情況消費者多處於劣勢的情況下......大家基本上都是會幫車主說話,
於是就有各種反應不一的大大會提供許多意見或是順勢發發牢騷,
而此時我們都不知道台本的反應(或作為)到底是什麼......
(也許有......只是我們都不知道罷了......)
如今台本委託的律師事務所發一封信給01......雖然方法是有點拙劣,
但卻是不得不讓此事件有一點平衡的味道,
只是他們可能忽略了發此封信後卻引來如此巨大的迴響所可能造成的影響,
這有沒有在他們的評估的風險範圍內......這我們不得而知,
但若不這麼做......所有網路的輿論壓力都是一面倒.......
(雖然發了此信後來還是一面倒.........

另外......看到有許多大大說經此事件後就不考慮買HONDA的車了,
這我想了解的是.....是因為此火燒車事件?.......還是因此封律師信的做法?
這兩者應該是不同的影響因素吧!
若是火燒車事件就不買的話......那可能其他國產品牌也不用考慮了,
因為據在01上眾所皆知的就有T及F牌,
(其他的有沒有就不知道了......)
雖然處理的過程不一樣~但還是有類似事件發生,
若是以此因素的話......那不就一樣的思考邏輯嗎?
陸軍憲兵少尉 預官43期 何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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