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啡 wrote:henrylin66...(恕刪) 105年12月交通部的回函,與106年6月交通部書函不同點在於副本收件者。105年12月的函,很明顯就是公務員心態,回覆民眾後並未做任何處置。但是,也是由於先有這份交通部回函,監察院才會受理陳情!!!(需先向原業務執掌之主管機關反應無效後)並在106年6月交通部書函中,副本寄至公路總局及監察院,要求公路總局監理機關進行定期檢驗;臨時檢驗;稽查。老闆要你做的事,你敢不理他嗎?如果是我,我不敢……
轉貼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條第8項,汽車定期檢驗項目及基準,「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南投監理站表示,所謂「不透明」標準,為檢驗人員站在汽車正前方,須可用肉眼看穿前擋風玻璃,檢視車內前、後座位;若違反規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處新台幣900元到1800元罰鍰。隔熱紙別貼太黑,罰則還是有的~~
KingLebornJames wrote:V55 會檔GPS...(恕刪) 等4個多月這兩天終於領到車(crv5)馬上到維固貼隔熱紙選擇貼前檔v55+車身v30+天窗v70貼之前有跟老闆確認說不檔gps貼完馬上測試衛星導航還真的沒影響而且很快搜尋完成終於鬆一口氣不用外拉接收天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