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一定是車廠要出來負責有句話叫作「概括承受」意思就是底下的人,不管位置有多小,只要是頂著我們公司的名義在外做事做錯了,上面的人就要一律負責所以一定是向車廠求償沒有那種「賺錢分你,出事和我無關」的事如果他後續推說這是該廠個人的問題我就真的看不起Honda台灣分公司的人小熊啦 wrote:所以我比較不懂的是...(恕刪)
續推...讓這篇文章不要因此沉下去,消費者始終處於一個弱勢的地位,辛辛苦苦的一台愛車被這樣搞,就算台本很有誠意的修好,但誰心理多多少少還是會有疙瘩吧!亂入一下,請問大大用的是哪個牌子的行車紀錄器阿(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