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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Honda 要打破不二價的傳統?

leoshueh wrote:
因為不二價根本是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恕刪)


請問是違反哪一條?

請指明,謝謝!
大家不是喜歡原汁原味....

這樣就可以買國外的HONDA進口新車了.....

這樣價格才能繼續不二價..

三通後,下一步看能不能直接從廣州本田直接進口
吉魯巴 wrote:
請問是違反哪一條?

請指明,謝謝!

沒問題! 違反的就是公平交易法第18條, 其條文內容如下:

"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
應容許其自由決定價格;有相反之約定者,其約定無效。"


這一條訂得既簡潔又清楚, 大概很少人會看不懂.

如果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裁定違反公交法,
那就可以適用公平交易法第41條的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
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
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
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公平交易法條文不多, 欲知全文, 可去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檢索"項下搜尋
全國法規資料庫

順便舉幾個違反公交法第18條限制轉售價被裁罰的案子為例,
它們個別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的處分書連結如下,
有興趣了解詳情的人, 可以從處分書中看到廠商是如何來限制轉售價:

台灣雀巢

台灣必治妥施貴寶

台鹽實業

在台灣雀巢這個案子的處分書中還可以看得出來,
雀巢雖然極盡取巧用"建議售價"之名, 在表面上規避限制轉售價的事實,
但是所作所為都是在限制轉售價, 以達成零售不二價的目的,
公平交易委員會當然不會笨到被名義上的"建議售價"所愚弄,
最後還是依廠商的行為實質上有限制轉售價的事實來裁罰.

以上三個案例有一個共通點, 那就是它們都不是被消費者檢舉的,
多半是因為經銷商或下游銷售藥局窩裡反才被捅出來的,
因為經銷商手上都會握有與上游廠商的經銷合約,
涉及限制轉售價的上游廠商一定會在合約上作白紙黑字的約定,
不論你用的是什麼樣的字眼來規避, 到了公平交易委員會上,
限制轉售價的上游廠商, 很容易因為合約被提為呈堂證供而一招斃命.

至於經銷商為何要去公交會捅上游廠商, 我只能想到一個原因,
那就是因為上游廠商的限制轉售價高到一個程度,
使得經銷商很難與它牌同質性較高的商品來競爭.
反觀一般消費者, 一則是很難掌握到具體的白紙黑字的事證,
再則是懶得花時間為了一點點價差, 而大費周章去與上游廠商對抗.

關於台本在厲行不二價時期, 為何從未被捅上公平交易委員會,
我沒有具體事證, 只能用推理的, 那就是台本的不二價定價雖高,
但是並沒有造成經銷商的銷售困難, 反而是台本與經銷商兩蒙其利,
因為本田汽車的長期口碑與它在某些汽車科技與設計方面的獨創性,
使得許多本田汽車愛用者不認為它牌同級產品具備同質性,
因此就算台本的不二價訂得稍高, 也很少會影響到台本產品的去化,
所以經銷商在同樣有利可圖的狀況下, 除非頭殼壞掉才會去跟台本槓.
而且經銷汽車跟經銷嬰兒奶粉大不相同, 要換廠牌的門檻與難度高多了.
至於說要靠消費者的力量來對抗台本的不二價, 那只有一個"難"字!
leoshueh wrote:
因為不二價根本是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的.
搞不懂為何台本之前敢膽大妄為去公開操作不二價策略.


台本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說法已經流傳了很久,但從來也沒見過公平會去調查過,也沒聽過有人去告過,我雖然不是學法律的,但是要說這樣有違法,我個人不大能認同。

在北美,TOYOTA旗下有一個副廠牌叫SCION的,當初剛推的時候,也是採用不二價,而且北美TOYOTA非常認真的去執行這一個政策,只要有發現哪間經銷商有折價給消費者,會直接停止供應車輛給該經銷商,所以幾乎在同一州,你去問到的同一個車型的價格都是一樣的,頂多也是送的配件不一樣,如果在台灣台本的作法是違法的,那在美國應該會被告到倒吧?

台灣是個自由的消費市場,台本去限制他自己產品的價格,對消費者來說,你大可去選擇其他廠牌,畢竟同質性的商品不是只有HONDA在賣,如果對不二價有意見的人,可以有很多其他的選擇,最後反而會造成台本的損失,所以我覺得很公平。
不二價會影響到中古的車行情嗎?
這點我保持懷疑的態度,而且本田的和頭又大的車二手車價一值都不錯阿.
我到覺得二手車價是跟市場比已較有關係吧~好賣的東西價錢比較好是正常的.
我完全同意leoshueh大大的看法,限制轉售價的確有違反公交法之嫌.
leoshueh wrote:
違反的就是公平交易法第18條, 其條文內容如下:

"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
應容許其自由決定價格;有相反之約定者,其約定無效。"

這一條訂得既簡潔又清楚, 大概很少人會看不懂.
...(恕刪)


就我了解,台本各地經銷商應該都是台本直營,並非如福特一樣有分地區經銷商,簡單說就是台本直接賣給消費者,所以非條文所述的"轉售"

如有錯誤請指正
Pachilla wrote:
HONDA 要放棄不二價格策略﹖
...(恕刪)


事實上台本也從未實施不二價政策,很久以前台本剛成立時折價數千元,送配件,後來聽說折價變成2~3萬,送加油卡或空力套件,現在聽說空車可折72K,相較於其它車廠,只是折價幅度高低不同而已,也並未不二價,如果你是公平會委員,要如何裁罰台本,難道賣車一定要折個數萬元嗎??
leoshueh wrote:
沒問題! 違反的就...(恕刪)


研究得很透徹,真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可惜台灣消費者習慣當俎上肉!
leoshueh大引用的條文及案例正確而完整,拍拍手。。

aman001 wrote:
就我了解,台本各地經銷商應該都是台本直營,並非如福特一樣有分地區經銷商

經銷商不見得是台本直營。直營意旨所有經銷點的資本所有者都是台本公司,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試看這段對台本前董座的訪談稿
提到:「是什麼原因當台灣本田一切歸零時、面對激烈競爭而前途未卜的汽車市場,還能吸引不分有無經驗的汽車經銷商,願意籌措鉅資猛下投資?董事長藤崎照夫執著品質到吹毛求疵的堅持,讓人瞭解這些經銷商願意跟隨本田的勇氣與繼續加碼的信心。」

另外,台本搞不二價政策卻未被公平會開罰的原因,
我認為,是實際的末端銷售並未出現真正的「不二價」,
充其量,只能說是「價格比較硬」而已,
小折價、送配備還是常見的。

有多少人真的買牌價、而且一個贈送配備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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