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chih wrote:馬川是降級打怪,結果打怪300,自損500..,就是這個概念....(恕刪) 是嗎?若以第一次車碰車的撞擊結果來看怎麼看都不像是你說的「傷敵300/自損500」的概念啊?-----Honda FIT 後輪已經被撞到潰縮到B柱FIT底盤與車頂都已經大角度凹折尾門撞爛,左後車門撞爛後半截車箱已經潰縮到慘不忍賭還好油箱沒爆....你說FIT這種損傷只有300?!-----Mazda3右前方葉子版撞爛 右前輪爆 右前門有傷但馬三A柱與車室看似完好沒重大變形你說馬三這樣叫自損 500?!
narutakiaka wrote:90萬撞70萬,90萬完勝嗯,很合理啊!..(恕刪) 一點不合理~這輛是2008年以前的 國產 Mazda3 / 4門款新車售價才 65.5萬新車售價才 65.5萬新車售價才 65.5萬誰告訴你這輛 Mazda3 賣到 90萬 了?
HermesParis wrote:是嗎?若以第一次車...(恕刪) 兩台車的等級不同...重車大概相差有300公斤,FIT應該對上馬2比較公平。中型房車的右前撞擊小型掀背的後左,這個算是重傷害了。說是大勝,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了。
yuanchih wrote:說是大勝,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了....(恕刪) 一個車室完整 - Mazda3一個車室嚴重變形 潰縮到B柱 - Honda FITMazda3這還不算是大勝?難道是大敗嗎?這實在是太令人匪夷所思了.....這樣說好了如果這兩台車發生類似的對撞/追撞事故你希望自己坐在那一輛車上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