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2/29訂車,HONDA硬要我多付1萬元,才能享有5月份FIT的領牌交車禮

讓本田上報吧!!

對客戶是這麼高傲蠻橫的態度

真的實在不可取
我不是HONDA迷,目前也不開車.
老實說,我不看好這件申訴會判向消費者有利的一方
自己的看法,供你參考. 相信律師或消保官的論點會比我嚴.


1.一般買賣車是基於合約base,就是說合約寫甚麼,你之後收的東西就是甚麼.
相信在2月份,應該還不知道5月的交車禮為何.

2.違約的意義在之後交易的金額與物品不等同當時簽約的描述. 如果你的合約沒有DVD...
之後當然也收不到. 要你貼一萬去領,根本是經銷商自己出來搓湯圓.

3.汽車公司基本上不能強迫消費者何時要領車. 要端視合約內有沒有載明有效期限.
但之後的贈禮活動, 已簽約的消費者本來就不列入活動.

4.這跟HONDA沒有直接關係,你的交涉對象是經銷商. 所以是標題殺人.








luke504 wrote:

我是2/29訂車,4/29車子運送到經銷商(博達汽車),

當時我以下列2點,沒答應台灣本田及經銷商在4月底前完成領牌,
1. 訂車的時候已經要求先驗車再領牌,台灣本田為什麼要管車主什麼日期領牌。
2. 絕對拒付5月份領牌要多付出1萬元,這已經違背了買賣契約中談定的價錢。

跟經銷商僵持到5/10,還是硬要我多付1萬才能享有交車禮,真是好樣的堅定廠商。

5/10 申告0800-666-789,台灣本田還沒回應。

5/11 到行政院消保會線上申訴如下:
交易事實:
本人於101年2月29日向博達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台灣本田公司生產之HONDA FIT VTi-S汽車,以當時牌價65.9萬訂定買賣契約,並已於101年5月7日完成支付價金的匯款作業。

申訴事由:
因台灣本田公司針對101年5月領牌的車主提供交車禮(DVD)可轉易為抵扣車款1.3萬,但博達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卻要求本人必須以101年3月1日該車款漲價後的牌價66.9萬支付車款,才能進行領牌及交車的作業。

請求內容:
廠商的行為完全違背買賣契約的精神,無理的就地起價,本人要求廠商儘速依約交車且需提供上述交車禮(DVD)
對消費者而言 經銷商就是Honda的門面! 而Honda應有管理經銷商的責任與義務。
這~~講起來好像是你2月訂車,然後5月交車,又想要5月份的交車禮,原經銷商只不過要你補一萬讓你有5月份的優惠,這也沒錯吧~~不然你就堅持你訂車當月的優惠不就沒問題了嗎??
HONDA 此活動內容是針對5月份領牌喔,只要5月份領牌的應該都能享有此福利阿。
不過他活動網頁上有寫,不得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這得看樓主2月份有無享受他的什麼優惠,例如送套件什麼的。
如果無,HONDA應該要吞下來的!
如果2月已經送啥了,再要5月的就會說不過去了。
wiseabni wrote:
1.一般買賣車是基於合約base,就是說合約寫甚麼,你之後收的東西就是甚麼.
相信在2月份,應該還不知道5月的交車禮為何.

2.違約的意義在之後交易的金額與物品不等同當時簽約的描述. 如果你的合約沒有DVD...
之後當然也收不到. 要你貼一萬去領,根本是經銷商自己出來搓湯圓.

3.汽車公司基本上不能強迫消費者何時要領車. 要端視合約內有沒有載明有效期限.
但之後的贈禮活動, 已簽約的消費者本來就不列入活動.

4.這跟HONDA沒有直接關係,你的交涉對象是經銷商. 所以是標題殺人.


認同上述說法。

但台本官網上註記的"當月領牌享優惠"這定義其實頗模糊,

難免會誤導先前有缺車期下訂的消費者。

而類似的案例再3C產品也頗常發生,

例如:三星智慧型手機購機送電池一案

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稍微估狗翻一下便知曉。
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句話看懂了沒

要好好深刻體會箇中奧妙

luke504 wrote:
我是2/29訂車,4...(恕刪)


車子的價格是一回事,但是要有漲價前面的價格,又要有漲價後的優惠不就是你文章的重點和訴求,
會不會太•••••••••
我也曾經要過和約裡頭沒有但是領牌時間點卻有的交車禮,但是那是車價未漲的情況下要到的。
車價既然不同了,這件事我不覺的車商有什麼不對。

luke504 wrote:
我是2/29訂車,4...(恕刪)


如果改成標題:消費者要漲價前價格與優惠,又要硬要凹漲價後贈品••••••適不適用在這個案例?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