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以後每天都相遇的到~~何必這麼硬呢??畢竟! 為了一部車子打壞所有好幾十年的感情??勸版主好好的說,看估多少看鄰居是否能接受?可以的話就(歡喜甘願) ^^ 經濟沒辦法的話就當作被不明人士撞到就好了啦><
amada469 wrote:本來你撞壞別人的東西本來就是要陪了。不是嗎?請問跟憐居有什麼關係? 法律規定財損的賠償原則是恢復原狀並不是賠全新品這樣的擦傷也不構成報廢保桿或是影響行車安全的因素如果要對簿公堂,你的主張(全新品)恐怕站不住腳對方未肇逃,也很有誠意的願意賠償如果趁機佔別人便宜,反而自己會有詐欺的嫌疑雙方撕破臉上法院,誰要賠誰還不一定喔....
4年車了 若你不是很介意的話建議 拋光還原+快速烤漆 花省一點就好讓鄰居知道你用最便宜的方式幫他省錢鄰居永遠欠你一份人情的若大大很介意 奇蒙子會很影響你心情那當然就是一切秉公處理了您可要自己衡量一下了祝你找到最完美的方式囉
如果你跟鄰居很熟,又是每天都會見到,你就跟鄰居一半吧~反正都用五年了,正好有藉口可以換個好看的頭燈!但前提之下,不要回原廠,因為原廠報價都很......................貴~~而且在原廠修,以後車子要賣的話,在原廠會有紀錄,除非你不在意賣出的價格~~在外面修,一萬應該有找~~我曾經操作機械式停車位不當,用壞鄰居的車門,她堅持在原廠修,還說是鄰居,又是同一個社區,讓我分期,一萬六就這樣飛了,這全然不是我的錯,她也要負一半的責任,有人會讓自己的小孩獨自去車上拿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