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律師都沒仔細看伍先生的描述律師函第五點:向以安全、可靠及高品質著稱,前揭車主xxx無視於此,片面散佈不實言論,其行為對於素重安全及品質要求台灣本田公司而言,實難容忍。伍先生po文:1.說實在我自己原本也是HONDA死忠 從K6 一路開到 8代 .....不過發生這種事情....對該廠死心了...您可能還是會錯意!!我車輛新牽車沒多久就以換裝HID霧燈!!不過事故後,損毀,原廠是沒HID霧燈,將其換裝成一般燈..(左前方,即是起火點附近!!)原廠目前就是怪罪於左前霧燈線路起火!!試問?!!!哪一個人會車輛進入原廠大維修後!!還會將車輛分解~一個一個 看,看原廠是怎麼幫你維修的??一 一對照線路是否全部換新?唉!!!!!!!!!!這就是原廠對一般消費者的態度!!!!!!!!!!!!!!這是是原廠的維修!!!!燈 是 原廠換的車 是 自己燒的伍 是 講事實前揭車主xxx無視於此<=燈 是 原廠換的 車 是 自己燒的 ??????片面散佈不實言論<=講出火燒車事實台灣本田公司,實難容忍
還好我不是開本田的最近也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台灣的汽車製造業是否有其留著的必要是不是也該像PC業一樣,全部外移算了一台國產車賣這種價錢...一台日本原裝的RAV4、SUZUKI、MAZDA來台灣賣多少錢?似乎在台灣製造汽車消費者並沒有受惠那我買國產車幹嘛?還換得這種原廠嘴臉不入流的宅宅們!集合我們的力量吧!下一句大家應該都知道我要說什麼...
昨天剛好一位律師好友到我office敘舊閒聊,談到他想要換車,也prefer即將上市的FIT,就在我告訴他有個專業的mobile01網路討論平台可參考,兩人興高采烈的在Honda版瀏覽時,無意間看到本篇討論與律師函,當然直覺本能的點了進去,仔細觀看,看完後我傻眼了!而我好友笑了!他說律師事務所確實有時要幫他們的客戶"表達一下立場",但是,要控制、影響言論的自由,而且是在這樣(所謂-不入流)的討論區,實在不智且不是個好方法!我本身是一位CRV3的車主,買車時除了對當時那位不老實又不負責的業務員搖頭外,對我的愛車,目前一年多,算是滿意的,也載滿了全家大小出遊的每個歡樂時刻!Honda TW,難道真的想把Honda招牌搞砸嗎?這麼多原本在國外獲佳評的好車,只能說,實在可惜了!我真的不太懂,此事件既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以司法處理還原真相,各有各的立場,是非公道自有判決!何須.......不禁回憶起以往上過的行銷、公共關係管理課程,品牌,是這樣經營的嗎?服務業,是這樣服務的嗎??危機處理,是這樣處理的嗎???我自己經營個小事業,服務客戶的價值觀可能不太相同,且無論進口或國產,不管公司業務服務類別與屬性,不是該將心比心,替客戶解決需求與問題嗎?還是,顧客為尊、服務至上,一切真的只是口號?!說說罷了?!還好,至少我不是!!恨鐵不成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