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wu001 wrote:
不苟同發文者在真相未明之前發文...懷疑業務A東西......(恕刪)
+1
我也覺得消費者也該將心比心的態度消費
黃柏棟 wrote:
張先生,對於你的不實言論,我同事將保留法律追訴權,1.你可以對於你不滿的地方向公司的申訴專線如土城,或HONDA 0800666789,做說明我相信一定會有好的幫助2.張先生你未免有太不厚到了也把真正的事實不說明清楚並將我同事的姓名及工作地點公佈出來我問過律師我同事可保留法律追訴權3.我希望你能主動將此文章刪除將不追究(我打你手機找你想找你詢問原因你不接,相信你是心虛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