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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在車單上註明,7天鑑賞期可退全款,這樣有法律效應嗎?

sili0518 wrote:
我有買過車........(恕刪)


國產車小弟不清楚是否絕對 ... 不過買進口車通常都是領牌前先驗車
除非買客訂車(例如德定之類的 ..)如果是買車商已經進來的現車
是可以先驗車你OK業務再領牌 .. 當然中間該匯款的匯款
要辦貸款的手續要辦就是了 . 僅供參考 ...

不過在別版(非Honda).有看過其他朋友分享的開箱文
訂金 - > 驗車 -> 匯尾款 - > 掛牌交車
所以應該是看業務有沒有心.... 要做其實也是可以

P.S 回開版的主題 ... 心理的第一個反應是完全不可能
沒有業代敢承擔這個風險.... 不過倒是滿期待如果有業代或是品牌敢開這個第一槍不知道車市會變得如何
是說會有人要買被開過退貨的"新車"嗎?
車商不是也給該有的保固了?
SnowUnderSea
呵呵~~~不太可能,下地就折舊拉~~~萬一你不要他要怎麼賣,當中古賣也划不來吧!
當然有阿~等你自己開車行時~~
沒有車商會做這種傻事吧!
收回來的車要折多少??
如果可以這樣

租車公司早就倒光了

1、首先,7天鑑賞期(猶豫期)雖然在一般的情形只有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才有適用,實體店面並沒有適用。但是,基於私法自治的原則下,在一般的實體店面想要加入也是可以的,前提是雙方都要同意才有可能

2、假設樓主已經順利得到了7天鑑賞期的契約,在這些天內樓主能做的事也只有針對該車該車的外觀內裝做些初步的檢查,基本上應該是沒辦法試開的。

小結:要求7天鑑賞期的實益不大。且同103樓的s大第1、2點,樓主的用詞似乎不太符合他真正想要表達的意思。


接下來小弟我大膽猜想樓主的真意應該是「在交車後7日內有若非人為之損害能否要求供換新車或是全額退款」

1、一般情形下,樓主在交車後發生非人為的損害時可以主張的權利有

a、一般非重大瑕疵時:保固及減少車輛價金
b、重大瑕疵:可以主張解除契約且價金全額退還,但是必須有辦法能證明這格瑕疵是一開始就存在車子上

2、小弟認為樓主應該要加註的條款為「倘若在交車後的一定期間內只要發生非人為因素產生之損害時,得要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並全額退款」。不過,要加註這種類型的條款也是要雙方當事人同意才有可能,想當然爾,車商他們也不是傻子,我想大部分都不會加註的,但還是可以拼看看!因此小弟認為爭取保固期間、里程數的延長或許比較有可能!?



小弟的一些淺見,若有錯誤鞭策請小力一點
娶老婆可以在結婚合約上註名

%%%七天不爽快可以無條件離婚嗎?



其實越龜毛的人買到車王的機會越大

或是開沒多久就撞車發生事故

老天是有眼的....不騙你

做人乾脆爽快點...很多厄運不會找上你

汽車有兩點不同於3C產品:

1-若有原廠瑕疵,製造商會提供保固維修。
2-若有製造商不保固的物品,像輪胎輪框等,車主可以透過代理商購買額外保險。

像BMW就會依各出售國的法令而提供不同程度的保固購回方案。

在加州有檸檬法,如果新車因同一個原因回廠3次,車商就有責任把車子原價購回。但前提是,消費者也必須能跟法院證明他們在發現瑕疵後是要求車廠修復瑕疵部份,而不是輕易就要求換整台車。

車子這種東西是可以修的,完全沒有必要因一個地方壞就整台換掉。

這就是為何有時可以看到加州流出的中古BMW車齡都很新但賣價卻相對低,十之八九都是原廠購回的檸檬車修復後轉售。

簽約代表要買
一般買車都只是挑顏色
去車庫挑車可以避免展示車以及車輛烤漆瑕疵等,目地不是挑引擎號碼。
需要等車的車款比較難適用

領牌前先看過車也是看是否有瑕疵,但是是否為展示車就比較難看出來。
多數人都是這樣,最好寫到合約,買方驗完車後才能領牌附簽名欄或附件方式。




sili0518 wrote:
我有買過車.....經驗不是很好
但你也把關鍵字講出來了...業務願不願意
具我的了解業務是在"簽約"之後才會有這個動作
帶你去交車中心看看你的新車.....
請問這位大大
1.你去交車中心是可以自由選擇車子選引擎號碼嗎?
2.還是去交車中心看看公司配給你的車子有沒有問題在決定要不要掛牌?
不知大大是哪一種
假如是第2種請問有網友打槍過嗎?
小弟不才請有經驗的大大告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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