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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更新--HONDA業務把顧客新車撞壞一事,已圓滿解決,謝謝大家。

當初我交車的時候,也是和honda發生點交不清的事情,但所幸的事,在交車時,無法點交的部分都有白紙黑字加簽章做依據!
但在交車後,要點交沒有安裝的部份時,發生了爭議,這點真的讓我氣到不行,直接跟他們的經理級的幹上,業務則是躲了起來,連到現場都不敢來!是在我完成協議候,才打來一通電話,目前到現在連個問喉也沒!

最後是和他們經理達成協議!並且要求他們經理,一樣白紙黑字寫下來~他們一度還游疑地說:我經理都保証了,還要寫這個哦~我則回他:就是因為你們公司有這種業務,為了確保我的權利,我要求你一定要寫!

雖然,板主的處理進度,還沒到最後的協議階段,但是,建議你在最後完成協議後,還要他們寫下一份完整的協議書!這樣以後在有爭議的地方,你才能站在有力的基礎點上哦!

而我個人對整個事件的堅持是,業務不能置身事外!
若是要賠新車的話,那6.5k,不管是業務自己全額負擔或是業務和公司平攤負擔~
但絕對不是消費負擔的!希望這點你要堅持下去~

若是以修復加額外金額賠償的話,那麼賠償的金額絕對不是只有8k而已~
相信這幾天,你所承擔的精神壓力、工作上請假的工資損失、來回的交通費、協調的電話費,也請加進去吧~

真的不要認為以上的條件對honda很嚴訶~相信這個條件,一定是他們可以處理的~

如果他們真的不理的話,就請他們收存証信函吧!

最後,希望你可以順利的處理整個事件!
當時我交車

我就發現有些零件不太像是原廠 因此我把有問題的全部寫下
然後在交車單上 叫業務也簽名 證明我不是亂寫

後來交車後 原廠有客服會打電話來 問說當時交車的問題
解決了嗎??我都說沒有(業務千交代萬交代要我說有解決)

最後我叫業務拿出誠意 結果勒?一個月過去 火大 拿著所有資料跟證據
原廠看到臉都綠了 一樣一樣開始換 最後業務還跟我搞失蹤

但是追到後來 只能說錢真難賺 還是要慎選汽車業務...

我記得4月吧 水果不是有一篇投訴版有HONDA車主被掉包8樣零件的新聞?
看來HONDA業務都是這般水準吧

賣我車的業務大賺完就跑了 唉...
六式高手 沒錯..我就是新世界的神!!
唉 真是白目的業務..
撞到後的車價之後要賣應該也會很可憐吧..!!
引擎蓋應該很明顯就看的出來了
MILKBEAR wrote:
我只有照那幾張而已,...(恕刪)


提供不一樣的意見
如果沒有傷到大樑與整體結構
表面那些東西都只是殼而已
我知道新車就被撞壞很心疼
不過如果一直僵持下去以後開這台車也沒有好心情了
你壞掉的地方剛好改碳纖維引擎蓋&RS前保桿
叫業務出錢吧
後遺症我想就是有鈑金的地方可能會生鏽
不過FIT的防鏽差強人意
就算沒撞還是有可能生鏽
所以換碳纖維引擎蓋一勞永逸
說難聽一點(我只看了前面一兩頁的回覆)

交車的時候應該就是把完成品交給顧客(訂單上的細項) 沒道理我賣妳一包菸還要先給妳菸草過幾天我再給妳菸紙然後再過幾天在幫你包裝~~這比喻如何!?

再來,新車妳撞到任誰都不爽吧, X的 我把妳剛取兩天的老婆撞到手殘 我就給妳病看一看就了事(我都不用賠償啥的,付基本醫藥費讓妳看到手好,法律也不是這樣吧)~妳要不要!?
反正以後復原了就好(這是HONDA的態度)


MILKBEAR wrote:
以下事件為親身經歷,...(恕刪)


讓我感覺台本的態度本來就不是很好
尤其是賣完車以後,那種態度更差
現在又出現負面消息一則.................................................
存証信函只是在法官面前証明你已告知對方你的立場,對方是一定會收到,郵局那兒也會幫你保留一份以備意外發生!至於對方要不要用存証信函回應你那是另外一回事。你是一定要寄的~去郵局網站下載存証信函後自行KEY字後列印3份到郵局寄。目前看來是你與業務之間的糾紛,因你已點交車!你可用毀損罪或詐欺罪等等細項去告他,但.......要出口氣就去告吧!現在是一罪一罰..等訴訟法庭判決你贏後,再去民事法庭請求民事賠償。
題外話~大家講到業務賺完就跑這件事~分享另一個HONDA業務的故事~

我同事家裡買一台ACCORD~

業務沒算便宜~A走一台IPHONE外加一個門號,

是以車主名義辦的,為什麼會發現呢?~

因為業務沒繳電話費,最後代繳了八千多元,IPOHE連摸都沒摸到~

業務建議在玻璃安裝那種有人按一下就通知車主移車的那個裝置,

也裝了~只有測試時有叫過,想說可能車都停的很好,所以也沒叫過,

後來是因為常常漏電去檢查才發現那個裝置的卡已經被抽走了~

訊號一直不斷發送所以漏電,當然那個裝置也就只是裝好看的@@

業務有受到什麼懲罰嗎?(人消失不見了~)

結果幾個月後聽說又回原公司(之前只是被調點),

所以公司的處理方式-->先推給業務-->業務消失不見(被調點)-->風頭過了,再被調回來-->消費者,活該

HTC TYTN2是我的好伙伴!
solio468000 wrote:
各位鄉民, 容我講段公道話~~
車子只要開上路, 就會有風險, 誰給保證開車上路的, 不會撞人, 車不撞你? 除非他是神!

車子這玩意, 掛牌落地, 折舊隨便5萬起跳, 哪家車商有辦法這樣就換你一部車, 吃人骨頭吃最大的和泰也不可能!
如果車子出事了, 車商沒有辦法將其修復, 或是修復的不完整, 或是用了非原廠零配件修復, 那麼抱怨投訴我支持,
但倘若因為撞車了要原廠賠你一部新車, 基本上, 還有很大的空間可爭取..

怪業務? 也只能怪他倒楣雖小, 如果是他惡性飆車, 那另當別論, 而因為他的不小心撞了, 實在是純粹倒楣...

今天你完成交車手續, 然後你再委託業代幫你加裝配備, 出了事, 他能解決的也只是把車恢復原狀, 只能如此, 法律上也是如此(先不談合不合理) 談的都是恢復原狀... (沒圖可看, 但剛起步就撞上應該是還好..)
去過修配廠的, 那維修單也都有註明, 要允許技師試車測試, 如有意外, 則當負責修復..(除了修復不然怎麼賠?)

或許你真的在意, 新車就撞了, 不完美..但車真的給你開, 你真的可以給他完美多久?
如果你真的在意那近乎(處女的情節)那你還是盡力將那換新車的差額減小, 只能如此...

具我了解, 台本本身就不讓業務開車到府上完成交車手續, 原因就是途中發生事故所衍生的問題, 經過這次的案例,
我想日後會有更佳嚴謹的做法, 只要開到新車主的車, 都要簽立切結書, 免的大家灰來灰去, 要誰負責,要換新車~~


你說的是以法律上而言,因為交車程序完成了,所以公司可以不理,完全推給業務,但就法律上來講,車主也可以到處宣傳此事,甚而找媒體與消保官、消基會而把事鬧大,這並不違法,所以目前就看誰的氣長了,誰可以撐到最後,誰就贏了,只是Honda可否忍受這種損失?

基本上,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我支持樓主如此做,這樣只要有成功的案例,對將來買車的人就多了一分保障,至少Honda將來會更重視人員的控管。
光是~撞車後業務員未經你同意私自將車輛修好,你可以視為這是業務員的詐術,並合理懷疑他並是真的想湮滅證據,來掩飾你的車輛未有意外發生來交還給你。是告對方詐欺罪的理由,直接去派出所煩警察幫你做筆錄後一起送到法院起訴。至於對方資料你可提供業務的名片後麻煩值班警員去調閱真正對方資料。

至於你一開始的態度是強硬的依法辦事絕無妥協空間,相信對方會有另一種積極態度。如一開始你有意好好談那,對方就覺得這是可好好慢慢磨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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