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哪一種客戶,要不要買,至少對客戶基本該要有的都要有,
縱使開版大公佈業務姓名,但我仍覺得好的業務就是要讓人知道,
不好的也要讓人知道吧,
沒有一家的業務是全部都很讚的,
也沒有一家是全部都很e04的,
既然是客戶感覺不好,身為第一線的業務就該想辦法補救,而不是再嗆客戶法律問題吧,
業務有律師,小市民就不能有律師嗎?
常常掛嘴上,哪天碰到大白鯊怎麼辦?何必呢?
讓客人感覺不好就要補救,也許客人還會上網說,原本以為很差,現在感覺真是太棒了....
潛在的客戶就開發出來了,相信業績自然長紅吧!
事情不就完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