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M233 wrote:打官司所委請律師的費用是否可由被告敗訴後由被告支付? .(恕刪) 訴訟費用可以請求敗訴的一方支付但訴訟費用通常是指裁判費、證人旅費跟鑑定費地院跟高院不強制委任律師,所以律師費必須自己支付最高法院強制須委任律師,因此律師費可於勝訴後請求對方支付修車是以新品零件置換,法院一定會計算折舊例如零件10萬,以每年折舊8成計算,2年車為原車價64%所以只能要求賠償6萬4但你修車期間所受不能使用之損失,例如搭小黃或租車之支出也可求償,但要有收據用以舉證至於被撞後造成2手車價減少理論上也屬損害,但尚未發生,法官不見得會判准
台灣的潰縮太利害了..台灣車沒內鐵就說是新科技潰縮技術我上次也看到一台T牌wish被小小貨車kiss.貨車完整, wish第三排都潰縮了. 幸好裡面沒人. 不然人也算是潰縮物了. 本來要拍的可是看到車主一副要打人的樣子.每次都是血淋淋. 換來DVD好開心...每次都是血淋淋. 換來DVD好開心...每次都是血淋淋. 換來DVD好開心...台灣人真是不尊重生命. 再來繼續偷吧
修復費用的部份,對方依法都可以主張折舊給付,[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對造]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修理費用]的全部。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修復費用總金額-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給付方應給付之實際金額。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系爭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本件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還有你所說的交通費的部份,這個部份就是由走在法律邊緣,這就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
tetsuya1226 wrote:昨天我家的小銀C8也...(恕刪) 我也來貼一下我的經驗~~~1. 被公車小擦撞,公車方向燈破,我的後保桿稍移位,推回去就好了,沒什麼傷痕~2. 倒車自撞萊爾x招牌鐵杆後面共三根,電桿、電燈桿及便利商店的招牌鐵桿,不知不覺就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