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萬一有後續問題看來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看到Honda請律師竟然是要告消費者,
真是令人心寒阿,
請的律師費各位車主都有份,
看來T牌車子會大賣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Honda 加油 好嗎
1. 客戶指示 >>> 事務所可憐的法務或菜鳥律師開始撰稿
2. 可憐的法務或菜鳥律師要達到客戶的要求又要掰的很好聽讓客戶爽 >>> 給律師函蓋章的律師批改
3. 改完的律師函草稿寄給客戶看 >>> 基本上客戶都不會有太大意見
4. 客戶指示可以發出 >>> 律師蓋章,事務所發出雙掛號,事務所開出請款單等著收錢
原則上,理律那邊也是照指示行事,台本的公關及法務部門問題比較大一點,這種危機處理真的不是很跟的上現今數位時代的潮流,因此造成這次的風暴。不過,我倒是很想知道是那個理律的律師說"不入流"這種話,不知道是不是張律師?因為據我對李文傑律師的了解,他應該不至於會說這種話,畢竟他也是資深合夥律師了,事面見的很廣,應該是一起掛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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