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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台灣本田~品質品管低下。新車出廠瑕疵卻以傲慢霸道處理。HONDA準車主。領牌前。請仔細驗車。購買前。也請三思品質及售後

看來鈑回去最省事,如果換鐵件,問題可能更多.台本從以前一向態度強硬,建議樓主先行向銷保官申訴,同時提告.看樓主程度,應該不用請律師.換公家機關去煩它,別讓台本太好過。
我的Tucson 1.6T今天剛交車,驗車時巡外觀,鈑金組裝公差非常小,肉眼無法辨識的程度,引擎蓋、保險桿也是完全對稱,挑不出毛病,可能零件原本公差就很小,還有就是產線有整頓過,已經不是昔日生產本田汽車的三陽工業,以前說斜不勝正現在整個反轉...十幾年前看到韓國車真心覺得醜,想不到現在入主韓國車。

有空我再拍照上來..
這是新車的品質?

整片門換新的都覺得不開心了

還要用維修方式處理...看了超傻眼的...
看了樓主的遭遇,我好像比你還要幸運,我的city牽來一個多月發現生鏽,馬上告知業務,總讓我感覺台本的態度都很消極,真的讓我對台本大打折扣,也很清楚的確定,下一台車絕對不會是國產本田😡
所以樓主是要本田換一台新車?
美國檸檬法主要是在規定,在新車購買之後的特定期限內(以加州檸檬法為例,期限為18個月或18,000英里,視何者先到期為優先),如果發生下列情況,則汽車買主可以要求廠商無條件退款或更換新品,不得有拒絕(以下範例簡要摘錄自加州檸檬法):

產品的瑕疵將讓汽車在被駕駛時產生致命或致傷的可能,而消費者在至少回報此問題一次給原廠或經銷商後,經過兩次以上的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
產品的瑕疵無致命風險,但消費者在至少回報此問題一次給原廠或經銷商後,經過四次以上的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
產品在檸檬法保護的期間,因回廠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天數超過30個工作天時,得以適用檸檬法。

國內檸檬法推動情況自由時報2017/10/18
經濟部在回應中表示,以往業者定型化條款,已交車 30 日或行駛 5,000 公里為基準。修正草案規劃,明定交車後 120 日或行駛 12,000 公里為最低門檻

至於屢修不復新車部分,也將於修正草案規劃交車後 120 日或行駛 12,000 公里之內,經 4 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或是交車後 120 日之內,因回廠維修導致累積無法使用天數達 30 天以上,消費者可解約或更換新車。

而檸檬車整修後再次出售的資訊揭露部分,經車商出售給消費者,再收回後,該車即所謂中古車,現已訂有相關規範,適用「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應標明檸檬車的車況及負瑕疵擔保責任,並提供一年保固。

至於後續推動的規劃,經濟部也在回應中明確說明,預計於107年1月底前邀集相關政府機關、公協會、專家學者及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單位召開修正草案座談會,並於廣徵各方意見後,依法制程序進行預告,後續將適時更新辦理進度。

106/10/18 19:00更新
稍晚,交通部也在同一平台上做出回應表示:

1.有關提案人關心議題,涉及交通部權責之車輛安全性部分,現行已有相關辦法與制度執行。

2.另有關設立第三方公正鑑定機關,考量車輛瑕疵鑑定係為高度技術與專業性之工作,難以由單一機構執行,另國外亦尚未有由政府部門建置或評鑑認可第三方單位進行車輛瑕疵鑑定之作法,以台灣目前條件與政府預算情形,實難成立一個專責機構進行汽車鑑定工作,故仍宜回歸現行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作法,車輛瑕疵由買賣方雙方合意之第3方檢驗機構鑑定。」

民眾倘有個案車輛瑕疵鑑定之需求,建議可依車安中心提供所調查國內有意願辦理車輛瑕疵檢測之機構或專家,交通部亦將請車安中心適時更新名單。

目前對車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消費者拒買
aaaomc wrote:
那就是鈑件還沒組裝前...(恕刪)


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呀

vicky wang wrote:
傲慢霸道的台灣本田...(恕刪)


真夠爛

國產鳥牌

毫不考慮

要買這廠 還不如把錢省下來

走路都比較爽
鐵粉..只敢罵車主用假貨/不會協商/趕快賣車....
卻不敢罵台本品管劣化..
日式管理流於表面...

只會比爛..不比精益求精...
爛死了 趕快倒一倒 賺這種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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