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到被推撞孩可以向後面一樣無辜的車主索賠
的確是有為了省麻煩而要求倒楣的候車先賠,不向必須負責的賠償人(後面的肇事者,通常這部分一定是比較複雜)的感覺
說說實際的例子吧
如果大家都靜止
卻因為無辜被撞還要賠前車
代位求償似乎也只聽過保險公司的部份
不知道法規亦或是法律到底保障了誰?
一路上小心開都很平安,偏偏是要回家時在路口等紅綠燈時被推撞
情況和版主大差不多,酒駕的計程車司機沒有煞車直接撞上在等紅燈的Civic
Civic再推撞我們家的Opel,我再推撞前車(好像是Nisson,因為沒什受損,所以就走了)
因為沒煞車,當場Civic四門變五門(是真的尾巴不見了)
因為舊Civic車身低,車頭還插到我們車下,把我的車頂起來
我的車就後保和排氣管掉了,車體本身沒有太大損傷
當時我第一時間就要到行李廂拿三角架(剛考上駕照

因為要踩上Civic才拿的到,我還跟Civic駕駛告知
他當時因為撞的太大力眼鏡都飛了找不到,接下來就是警察來的等等的事
這兒要告訴大家,只要有車禍就會有一些投機的拖吊車來,千萬別被他拖去了
要不然就得花很多錢牽回來,當時呆呆的沒經驗

後來這件事的處理,理應是都向計程車求償,但司機跑路了
所以變成我們向Civic求償,因為讓我的車子受損的是Civic
Civic再連我們車的維修費一起向計程車求償
至於為什麼這麼做,都是當時波麗士大人說的,"後車賠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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