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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昂貴的輕微碰撞阿

bart_go wrote:
這個討論一連串看下來...至於刑事案件提出詐欺告訴的部分,一整個就是來亂告的

只能附上 [無敵鐵金剛] 歌詞來鼓勵一下,站在正義的一方:

我們是正義的一方 要和惡勢力來對抗
有智慧 有膽量 越戰越堅強

科學的武器在身上 身材高高的幾十丈
不怕苦 不怕難 勇敢又強壯
打敗雙面人 怪獸都殺光
大家都稱讚 無敵鐵金剛
鐵金剛 鐵金剛 無敵鐵金剛

無敵鐵金剛在卡通裡,
也是常被機械獸,打得慘兮兮的,
不過正義還是要伸張的,版主加油囉。
難怪保險公司會賺錢,當初汽車被貨車撞到右側,保險公司只是板金噴漆.
機車被撞到報癈,保險公司賠不到一萬.

保險公司站在賠償與索賠時不一致.
不能說的袐密,就是要大家多保險.

M6R wrote:
只能附上 [無敵鐵金剛] 歌詞來鼓勵一下,站在正義的一方:

我們是正義的一方 要和惡勢力來對抗
有智慧 有膽量 越戰越堅強
科學的武器在身上 身材高高的幾十丈
不怕苦 不怕難 勇敢又強壯
打敗雙面人 怪獸都殺光
大家都稱讚 無敵鐵金剛
鐵金剛 鐵金剛 無敵鐵金剛

無敵鐵金剛在卡通裡,
也是常被機械獸,打得慘兮兮的,
不過正義還是要伸張的,版主加油囉。

啊~ 雙面人 和 怪獸
是指亂報價的車廠
和被告詐欺的業務嗎?

師公1960 wrote:
如果一顆倒車雷達損壞只更換一顆,但卻騙說必須一次更換4個,並且計價收費~~
如果後箱蓋與後保桿只有檢修,卻詐稱更新並且以更新價錢來計價收費~~
請問這樣是算詐欺還是消費糾紛?


我記得我之前好像看到本件的不起訴處份書跟判決書中有提到,換下來零件修車廠已經丟掉了,

那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有你說的這種情況嗎??

或許你覺得找車主的車再把那些零件拆下來看是不是新的(我真的覺得車主很可憐)可以證明,

不過這一件從他更換零件迄今至少已經1年多了,新舊要怎麼判定就是個問題。

縱使退一萬步講,車廠與保險公司人員以佯稱替換新品但實際上卻未替換方式詐欺樓主,使樓主陷入錯誤(實際上樓主沒有相信所以也沒有陷入錯誤吧),更別提交付財物了(提告前樓主並未付錢),刑法第339條詐欺不處罰未遂,所以從客觀條件上一整個就沒有辦法成立。

法律上講求的是證據,不能用一大堆懷疑就起訴,這點在刑事案件上尤其注重,否則只是起訴給法官判無罪的....

另外,你覺得高檢署發回續查就一定是原來的檢察官判斷有錯嗎?

不起訴後發回續查的案件,就我聽說過相關從業人員的經驗,至少9成以上的比率還是不起訴的,有時候只是高檢署的長官覺得還有什麼地方要查清楚,這樣告訴人比較不會不高興,更何況樓主還提了7點理由(我也蠻想知道的,但之後就沒有更新了)給高檢署長官抄進發回意旨,這件下次還是不起訴的,你等著看好了(前提是樓主願意公布)....

我想知道判賠金額不是修車金額後
送出險算成立嗎?
這樣也算出險嗎??

bart_go wrote:
我記得我之前好像看到...(恕刪)

《我記得我之前好像看到本件的不起訴處份書跟判決書中有提到,換下來零件修車廠已經丟掉了,那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有你說的這種情況嗎?》
請問車輛維修前為何要推拒協商?符合常理嗎?強行維修後,樓主未付帳前便將所更換零件丟棄,這樣符合一般修車廠的常規嗎?

縱使退一萬步講,車廠與保險公司人員以佯稱替換新品但實際上卻未替換方式詐欺樓主,使樓主陷入錯誤(實際上樓主沒有相信所以也沒有陷入錯誤吧),更別提交付財物了(提告前樓主並未付錢),刑法第339條詐欺不處罰未遂,所以從客觀條件上一整個就沒有辦法成立。》
您確實很有法學素養~~
不過我想請教~2萬餘元可以合理修好的車,不協商卻逕自向法院請求支付47185元,還要送鑑定且不願減價和解,這要如何解讀?難道法院是這些大財團的合法詐財工具?如果怕麻煩的一般百姓就應該被敲詐?

《另外,你覺得高檢署發回續查就一定是原來的檢察官判斷有錯嗎?》

我並沒有這樣肯定認為,不過您倒很肯定結果一定會一樣是不起訴,這點是我所佩服的。
《樓主還提了7點理由(我也蠻想知道的,但之後就沒有更新了)給高檢署長官抄進發回意旨,這件下次還是不起訴的,你等著看好了(前提是樓主願意公布)....》
7點理由目前沒有公開~~很可能是怕公布後會被串供、滅證,
最後不論是否起訴~我判斷樓主會願意公布續查結果,可能目前還沒有偵結,是在等待中~~



師公1960 wrote:
請問車輛維修前為何要推拒協商?符合常理嗎?強行維修後,樓主未付帳前便將所更換零件丟棄,這樣符合一般修車廠的常規嗎?


對修車廠來說,付錢的是保險公司不是樓主,所以修車廠不理樓主很合理吧。

師公1960 wrote:
不過我想請教~2萬餘元可以合理修好的車,不協商卻逕自向法院請求支付47185元,還要送鑑定且不願減價和解,這要如何解讀?難道法院是這些大財團的合法詐財工具?如果怕麻煩的一般百姓就應該被敲詐?


所以民事庭的判決只有判賠2萬多元,這不就是法院防止民眾被大財團敲詐的結果嗎?
民事案件損壞賠償跟刑事案件的詐欺是不一樣的,只是很多人一直都不懂這一點,這部分三言兩語也很難解釋的清楚,請自行參閱相關書籍。

師公1960 wrote:
我並沒有這樣肯定認為,不過您倒很肯定結果一定會一樣是不起訴,這點是我所佩服的。


我只是就我所看到的部分發表我的想法,但是我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證據其實也不該把話說的太絕對,至於結果如何那就等樓主後續發佈吧....

spindance wrote:
苦主原文http:/...(恕刪)


重點就是
怎麼沒保任意險?
如果今天有保的話
就不用這樣辛苦的去蒐證或協商
而是保險業務會幫你處理

bart_go wrote:
對修車廠來說,付錢的是保險公司不是樓主,所以修車廠不理樓主很合理吧。
...(恕刪)

修車廠不理樓主是很合理。但是保險公司寧願選擇先付帳47185元修車而推拒協商,然後再對樓主索賠45000元,請問這樣合理嗎?
bart_go wrote:
所以民事庭的判決只有判賠2萬多元,這不就是法院防止民眾被大財團敲詐的結果嗎?
...(恕刪)

bart_go wrote:

樓主這樣走過一趟之後,樓主省下了什麼費用呢?

45000(保險公司求償金額)-23733(法院判陪費用)-2278(訴訟費用)=18989

為了省這18989,我不知道樓主請假跑了幾次法院,為了準備這些訴訟花了多少時間,或許以一個月薪22K的大學生來說,這樣划得來吧,我只知道對我一個已經在上班,薪資也稍微超過我國平均薪資的人,我划不來。恕刪)

這2場民、刑事官司下來,樓主的損失會超過2萬元以上,肯定划不來~~
所以樓主不會只是因為金額問題而提告,而是爭一個是非與公義~~大家也應該給予肯定,至少不該讓一些『昧著良心』的業者貪得無厭。

bart_go wrote:
這個討論一連串看下來...(恕刪)


很多惡劣的車廠,只要有人上門就狠狠敲一筆
就像高速公路的拖車一樣
為了回扣會把車拖去指定的車場好好敲一筆

今天這情況
說不定也有回扣

像這樣惡劣的人
大家都想說划不來而放他一馬
今天才會養出這樣維修廠

今天你修我車
換下來東西給我看,這很正常
你今天把換下東西馬上丟了
分明有問題
一般來說我修車不能看壞掉的東西我就認為是敲詐!

業務和車廠在搞甚麼鬼很難說
但我覺得真的要給他們一些教訓
這不是一間好的車廠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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