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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傲慢.......的台灣本田」之出保零件必須"保持外觀完整性"

hung108140 wrote:
台本要幫你出保固,你...(恕刪)


大憨包 wrote:
整個文章看完,我比較...(恕刪)



問題1: 兩位的問題都一樣, 但您們有想過嗎??
給您換新車門好像是賺到???但是舊門要拆還,新車就要被拆來拆去到底有沒有賺到???

問題2:需更換車門,那也是保養廠判定的,問題樓主只要不要有異音,試問今天如果引擎有異音,結果要落引擎拆氣缸,難到您們都不用想一下嗎???萬一修了又更大條???是誰要承擔時間與無法用車的問題??


重點: 問題在於"保持外關的完整性"那是什麼東西???有規範嗎?
刮痕也算!!今天撞凹了也算!!!有沒有明確的歸範???還是由店家自己判定???
話說回來如果碰了小酒窩(畢竟車要使用)是不是就不能換??這與車窗異音有關??
如果要訂的這樣硬,為什麼不寫在車主手冊的買賣合約內??
馬後炮是正確???



事情不要看表面~~~
樓主不換是正確的,原廠車門與車體是自動化噴漆作業,
新車門,一般是只上了底漆,顏色由保養廠人工作業,
這兩者會有差,

再來,異音都知道原因,不能排除嗎?
一定換門才能解決嗎?
A家不行換B去家問看看吧!
再不行,加入家族問看看

kan9938 wrote:
樓主不換是正確的,原...(恕刪)


重覆發文,請見諒!(刪除)
kan9938 wrote:
樓主不換是正確的,原...(恕刪)


你好,多謝大大也建議不要立即更換車門總成。
我起初在保養廠聽組長對更換車門提出的說明(部分與你的說法相同)後,
就與家人商討決議暫時不更換原配車門。

後來這異音沒在花時間去處理了,這兩、三個月下來漸漸習慣這異聲,
感覺就沒那麼差。或許一年後就沒感覺了!

日後若該車窗異聲無趨於嚴重,就等過保後在自費給外面的保養廠
檢視評估看看是否能不更換車門總成來處理該異聲。

重要是,本篇重點為台本出保要保持零件外觀完整性的保固政策。
並若其他車主遇到有相同糾紛時可透過消保官協助處理。
hmm~ 我想討論的是雙方應該要有什麼做法與態度會比較妥當,沒有在討論要怎麼解決車門異音的問題:整個車門換掉或是僅是車門維修我相信並不是這篇文章要討論的。

外觀完整性這樣的條文其實不是只有在車子上,在許多買賣合同中都會出現類似的用語。但我也說了條文本來就是各自解讀,所以過去做法是讓雙方盡量明定"外觀完整性"的定義,這樣問題其實會比較好解決。這是合同上經常會有的攻防點。

就車廠來說,這樣的條文也是保障自身的權利並沒有錯,因為我們很難斷定問題的產生到底是因為客戶使用或是產品本身有瑕疵。當然買賣雙方各自都會希望條文的解釋與保障是偏向自己那一邊,但這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特別是對一般消費者。所以我還是認為:這個看似不合理的條文,是否有機會可以讓他變得更為符合實際雙方所遭遇的情況。 而不是僅討論存廢的合理性。

我支持適當的爭取消費者應該要有的權利,只是多些角度去相互理解,或許可以找到更為合適的解決辦法。而不至於弄到草木皆兵,這樣緊張的氣氛(氣憤)中。這是我個人的經驗,僅供參考。

LEON(林桑) wrote:
問題1: 兩位的問題...(恕刪)

LEON(林桑) wrote:
問題1: 兩位的問題...(恕刪)
所謂保持零件外觀完整性的保固政策

說穿了就是車子買回去不能開,那就有保固。

最好買車前他們敢跟客戶這樣說!!!!!

等到車買了~~~出問題了!!!

才拿保持零件外觀完整性的問題來"卡"

如那誰誰誰說的???

這不是馬後炮??什麼才是馬後炮???

這跟政客不是一樣嗎????選上了又講另外一種話!!!!

焦點根本不是為什麼不換門??


而是什麼叫做保持零件外觀完整性???


這樣其他車友還有什麼討論空間嗎???台本錯就是錯!!!自己根本站不住腳才不敢寫在購車合約內!!!

quartz1618 wrote:
我FIT輪圈上mar...(恕刪)

一堆台灣人都幫日本人欺負台灣人了
那台本不欺負台灣人還有哪國人敢欺負??

車價貴的靠北 配備 品質也沒比福特好到哪邊去!

就還是一堆鄉愿還傻傻的被賣了還在幫忙數錢!

minka415 wrote:
車價貴的靠北 配備 品質也沒比福特好到哪邊去!


車價什麼的同意,拜託品質不要隨便拖台灣福特六和亂入救援。這叫烏賊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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