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的姐姐說看車最後不要留資料,連電話都不留最好,因為如果跟A展示間業務看車,留資料到時候如果去B展示間的業務買車,獎金B業務要分給 A 業務,請問有這一回事嗎?她說車商電腦有連線,所以會知道去別間買車了,5這樣不是違反各人資料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