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我就稍為敘述一下如何發生的,回程時我順著車流一路往下開,到7-11時塞車就在那邊停住,經過幾分鐘看到前面的車子前進我也跟著下山,沒想到這時有一台遊覽車要上來,而司機也沒有要先給我先走的意思,於是當下我車子靜止不動在那邊等他,我想如果有開車去九份老街那個路段的人,大概都知道遊覽車要上山經過7-11迴轉,有很大的可能會佔用到對向的車道,這時遊覽車開始迴轉上山,原本以為可以遊覽車可以順利通過,但是看到遊覽車中間車身慢慢的與我的車左後側的距離越來越近時,當下我直覺反應一定會A到車子,於是趕緊按喇叭警告司機,沒想到還是給他發生了


這次我學到教訓,看到大車迴車要閃更遠一點,快A到時反應要快一點.

下面聯結與圖片為事故發生的現場.
事故發生參考街景 MAP : http://g.co/maps/pdwws
事故圖片(已經過小畫家處理) :




請問如果車子要回復原狀大概需要幾張小朋友??
現在有一個狀況,因為今年取消車體險,所以剩下第三責任的財損,當是我錯的時候賠給對方的,也去詢問過保險公司,像我這樣的案子自己要去跟對方協調,他們並不會介入,但分析報告要大概一個月後才會出爐,這段時間要忍受車子這樣開去外面趴趴走,實在是有點

2012.04.07
今天下午跑去原廠估價,恢復原狀大概要花18K多,廳到整個

2012.05.12 更新
從事發到現在已有一個月多了,申請的交通事故判定表也拿到了,肇事原因在於遊覽車侵入我方車道,而當初在雙方肇責不清的狀況下,與司機溝通後雙方都將以判定表為主處裡,但司機最後卻以不相信判定表的內容拒絕賠償,並跟我方說明現在一切都會交由公司保險公司處理中(現在的我已經不相信司機的任何說法

於是我馬上打電話給遊覽車所屬公司,在經過一連串的溝通後,這才知道司機已經在事發約10幾天後離職了,而且連事故相關資料也都沒拿給公司,聽到這我的心情真的是

我 : 我認為你們先報備出險由保險公司雙方來認定,假設是我方的錯我二話不說就出險賠你.
老闆 : 我也認同,但是肇事者已經離職了,而且遊覽車也被司機先修好了,所以我以為他已經跟你喬好了,那你現在來跟我講這些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我 : 我想出車禍剛開始都是找肇事主為多吧!而且今天打電話給你,才知道司機已經離職了,最後一次問司機也是說公司會處理,所以我才會打電話來找你.
老闆: 我的立場是你現在來找我時間是不是太晚了,你因該在車禍後不久就要跟我說,而不是等到現在,所以這是你跟司機的問題我不過問也不會處理,看你要走哪種程序都隨你.
結果是:離職司機推給公司處理,公司不認為要為離職司機向保險公司報備出險,經我方保險公司建議就只能走訴訟途徑了,維修費10k多算不多,但就是氣不過他們這種態度

現在在網路上有尋找了一下資料,想以小額訴訟為主也下載了法院的訴訟表格表單第59項,但還是有些看不明白不知從哪下手,如果有懂法律或是有書寫過此種案子的大德,煩請不吝告知指教,現在有幾點問題想先詢問 :
1.依法我可以對離職司機及客運公司請求連帶賠償嗎?
2.如果可以是以司機為被告還是公司皆可?
3.因為訴訟表上要寫被告人之地址及電話相關資料,這個是可以跟向當初處理的員警索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