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水源快速道路往新店的方向 就在快到景美交流道前
一台福斯的車從我旁邊急切 並緊急煞車
還好我當時車速慢 不然應該就撞上去了
我不知道他為何這樣
我也沒有得罪他
真怪
因為我不會上傳影片
所以想問
這種情況我要到那邊檢舉比較好?
hjt079 wrote:
剛剛在水源快速道路往新店的方向 就在快到景美交流道前
一台福斯的車從我旁邊急切 並緊急煞車
還好我當時車速慢 不然應該就撞上去了
我不知道他為何這樣
我也沒有得罪他
真怪
因為我不會上傳影片
所以想問
這種情況我要到那邊檢舉比較好?...(恕刪)
應該沒辦法檢舉
前車急煞
要檢舉甚麼法條?
危險駕駛嗎?
不會過的
好加在你沒撞上去
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有連貫車流嗎?
檢舉這條還比較有機會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或是這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你如果還是要檢舉的話
就E MAIL到各縣市警察局長信箱就好了

沒打方向燈速度很快的直接切進來煞車
害我後面的小貨車差點撞到我
我記得是黑色的 GTI改滿大的......
(雖然不是所有車主但很常遇到這種亂開的GOLF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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