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齡已近入第3年,第一年是丙式險,第二年參考上一台車,
保險種類來做續保,原本是找專門寫車險,以及專辦監理所業務的"代書"
去年開始請寫一般壽險的業務幫忙處理,問題來了第二年的保單
因為是依據我上一台車寫的,然後把投保金額提高,感覺沒有問題,
今年壽險業務給我一張試算表參考,所以有了以下這份保單:

要請教版上先進的是,保險種類27B跟48是今年加保的,但是在下方備註第一條:
險種48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僅保單一事故駕駛者
小弟的認知是該48條例,跟4Q1駕駛人傷害險(綜合型)應是兩款不同的保險種類,
但是備註上提到的,真的意外的話好像只能二條選一條

詢問保險業務也是一問三不知
,唯一知道的就是,如何把保費提高而已
車主登記是女王的名字,車輛駕駛都是小弟在使用,最近新聞看到怕,想說如果真有意外,
還能多留一些保險金給家人,但是條例上又好像不是這樣
還請版上先進指教,或是有哪裡需改進,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