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KUGA保險問題請教(新光產物保險)

版上車友先進
車齡已近入第3年,第一年是丙式險,第二年參考上一台車,
保險種類來做續保,原本是找專門寫車險,以及專辦監理所業務的"代書"
去年開始請寫一般壽險的業務幫忙處理,問題來了第二年的保單
因為是依據我上一台車寫的,然後把投保金額提高,感覺沒有問題,
今年壽險業務給我一張試算表參考,所以有了以下這份保單:
關於KUGA保險問題請教(新光產物保險)
要請教版上先進的是,保險種類27B跟48是今年加保的,但是在下方備註第一條:
險種48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僅保單一事故駕駛者     
小弟的認知是該48條例,跟4Q1駕駛人傷害險(綜合型)應是兩款不同的保險種類,
但是備註上提到的,真的意外的話好像只能二條選一條
詢問保險業務也是一問三不知,唯一知道的就是,如何把保費提高而已
車主登記是女王的名字,車輛駕駛都是小弟在使用,最近新聞看到怕,想說如果真有意外,
還能多留一些保險金給家人,但是條例上又好像不是這樣
還請版上先進指教,或是有哪裡需改進,謝謝
2021-02-27 15:52 發佈
駕駛人傷害險分成兩種:
附加在強制險底下的(如48):
僅適用於單一事故, 單一事故指的是不牽涉到其他車輛的自摔自撞.
附加在第三人責任險底下的(如4Q1):
適用於任何事故, 也就是與其他車輛發生事故, 或自撞都包含.
兩者可以並存, 一般駕駛保4Q1即可; 每日長時間開車的駕駛才需要考慮48來增加保障.
想多留保險金給家人, 不如去保意外險,
保費與保額對於車險的附加駕駛傷害險來說相對效益大,
保費會較高沒錯, 但是意外險的保障範圍更大, 不局限於車禍事故.
其實乘客險也是一樣, 如果乘客是家人, 保意外險也會比保車險的乘客險相對效益大.
不過對於家人以外的乘客, 也只有乘客險才能提供保障.
27B應該是第三人傷害時, 付給對方的住院慰問金.

第三年車不考慮保個丙式車體險嗎?
如果車會借人開, 就加個免追償.
如果車不借人開, 保約定駕駛可以省些保費.
舊傻男人 wrote:
駕駛人傷害險分成兩種(恕刪)

感謝您的回文指教,詳細的解答,解決小弟的疑慮
因為現居地跟老家都是在雲林鄉下,行駛路線幾乎都是固定,
所以沒有再加保丙式車體險的想法再請教您?
如果以小弟今年的這份保單,明年有什麼可增加或刪減的條款嗎??
謝謝

舊傻男人 wrote:
駕駛人傷害險分成兩種...(恕刪)
oa0043 wrote:
感謝您的回文指教,詳(恕刪)


大致上這樣就可以了.
至於是否只保4Q1, 刪除48就看各人考量.
oa0043 wrote:
感謝您的回文指教,詳(恕刪)

覺的乘客險可以不用(可省1千多塊),如果都是你在用車的話,如果有載家人,如上面網友說的,意外險還比較有用。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