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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AGN-556*的鐵灰色Focus MK3 4D駕駛請進

內人控訴您在10/21晚間19:32行經國一南下22.4K時,從路肩未保持安距強行插入外側車道
因為後面是大車不敢急煞,所以她閃避並以喇叭示警後繞過您
後面的大車讓您切進來以後,您又切換到內側車道刻意併行,讓她覺得您帶有惡意

我大略看過前後行車紀錄器的影像,看不出事件發生前內人有什麼不當駕駛行為
請問她哪裡惹到您了嗎?

希望您能看到這一篇文
如果內人的駕駛行為有不當之處請給予指點,我一定會要她多加注意
不然我會在時限以前送件,讓您以後能尊重別人預留的合理安全空間,尤其是後面有大車時

影片總長約兩分半,照慣例多附上事發前一分鐘的影片


當然我們也了解影片PO網的規矩,所以鋼盔已戴好趴下,以下開放砲擊,拜託請小力點
2020-10-23 9:35 發佈
沒看到刻意並行?
直接送件吧 又不是全台灣都會看小惡魔..... 讓他看掛號信不就好嗎....
這種有關於車速的安全距離,9成會被警察打槍,
是一定能送,不過對方不一定會被罰
swift9610 wrote:
直接送件吧 又不是...(恕刪)
刻意並行,塞成這樣會不會是您夫人想太多了。
看影片該路段很多人行駛路肩,是否為開放路段,檢舉條例要用對才不會被退件喔。
覺得有問題就直接送,上網講一堆變相公審所謂何來?
Octanol wrote:
讓她覺得您帶有惡意 / 請問她哪裡惹到您了嗎?

上傳衙門官網公審最快了 !
這種事情天天在上演..

你和為了安全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車距,,

但,,總是有人要切車進來..(對方也沒錯),他有打方向燈,

你不喜歡就保持車速或加速把他擋下來..
(結果是,擋的下來或是擋不下來,,或是擦撞.或你擋不下來..自己急煞,,後車追撞)


我也不懂這樣的距離..是否能切車,,.讓執法單位判定..

我自己也是不一定會不會讓...

但..我是建議你..快/慢也是一台車而已..

撞上..所花的時間精力更大..
認為違規就檢舉,真的不需要放上來公審
不是每位駕駛人都會上01的

交給執法單位去判定
18秒處,前方路肩通行,禁止變換車道。老實說,讓他一下再檢舉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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