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交易若有消費爭議的建議事項:
[A]當商家表示書面規格書有標註「廠商有變更規格書內容的權利,以實物規格為主」或「保留產品規格配備變更或停用之權利」等類似內容
上述廠商免責條文,消保官會告知廠商,此已違反
中華民國 87 年 6 月 17 日經(87)商字第 87014523 號函公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不得記載事項第11條規範,並要求廠商進行改善。
另有資訊,行政院公告:預告修正「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消費者可以訴求(法條引用僅供參考,若有引用錯誤敬請指導!)
甲、因違反 消保法第17條第一項 與行政院20190703第123期公布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
乙、依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丙、依消保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即消費者相信購買商品內容包含規格表所有項目,購買合約包含廣告與DM規格表(電腦+傳單),廠商的履約不可低於廣告DM內容。
丁、且依消保法第22條(民法第153條精神),消費者相信規格表內容才簽合約,即購買合約內容應包含廣告內容與當時規格書內容;
戊、當廠商、業務事先知道取消配備,卻未於購買簽約前告知車主,依民法第245-1條「契約未成立時,當事人為準備或商議訂立契約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能成立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一)、就訂約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對他方之詢問,惡意隱匿或為不實之說明者。
(二)、知悉或持有他方之秘密,經他方明示應予保密,而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洩漏之者。
(三)、其他顯然違反誠實及信用方法者。
參見「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規格書DM上打錯,仍須依12條履約,
*第14-4條,規格書DM描述車商有修改權利之免責,違反14-4平等互惠原則,
*第23條 廣告之定義包含官網提供之電腦文件與DM傳單。


向消保會申訴
申訴網址: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步驟:
[A]點選左方黃色的 [線上申請],
看完 「線上申訴調解申請說明」,
[C]按畫面下方的 [瞭解同意以上說明]
[D]輸入你的姓名、生日、行動電話,此三項會作為後續登入的驗證。
在申請的第三步驟,填寫範例:
申訴對象(第一申訴對象寫車廠,第二申訴對象請寫你購車的經銷商):
消費關係要旨:本人於XX年X月X日購買○○型○○乙台,實際鑑賞與商品規格書都有的配備,到交貨時發現才告知改版取消。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消費者於X月X日至展示中心,並與業務簽約前,有詢問業務並確認各項規格內容,業務表示內裝配備皆與○○○○新型的電子型錄和書面型錄規格表文件相同,其中鑑賞時之○○配備與規格表相符,然此○○配備是申訴人選擇購買該款○○○○的因素之一,廠商未事先告知消費者新款式規格之取消項目,交車後才發現新款商品缺少以上配備。
請求內容:由原廠無償更換有提供○○○○,並納入新品保固期中。
附件檔案請上傳包含:
你的購買合約(照片檔),前述的規格表DM、配備差異佐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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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歸一句:弄清楚消費爭議的點,誠信負責,會讓消費者更信賴!
引用柯語錄:「你不解決問題 問題會解決你!」
註:感謝強大的網大網美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