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4點多被撞,鄰居有幫忙追出去,但還是因為看不到車牌作罷而至警局報案。處理好後再去好好感謝他,畢究還是世上還是需要熱心人士。停在路邊的私人土地,不知怎開的撞成這樣,撞左後尾,車往前撞牆,引擎蓋都折了,我還疑她有酒駕。晚上六點多警察打來說抓到肇逃了!然後就去領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領完剛好肇事者來電,說他保險要處理。我想請問的是,都敢肇逃了,不如我主動出擊,不要讓他有唬爛我的機會。怎麼作比較好?
kiss375 wrote:早上4點多被撞,鄰...(恕刪) 都肇逃了,你還需要主動出擊甚麼!?你沒保險!?沒人幫你代位求償麻煩點,不過,就開進原廠"修個痛快"吧。回原廠,不要讓對方"抓縫",另外,請警差送和解,送進調解委員會,要求精神與代步各方面的賠償,當然,對方保險公司可能會以拖待變,也可以一狀告進法院,交由偵查庭去要求和解不成,會由法院判決,那問題,就不是保險公司好解決的了。
你沒保甲乙丙或限額車體險的話根本沒有代位求償這回事,就算有保,也只是你的保險公司先幫你修完車後找對方要錢而已。對方保險要幫你修車你還要自己貼90%的材料錢咧,最後會因為維修價格高於殘值頂多賠你幾萬了事。還是直接跟對方保險討論賠多少現金比較實在,上法院你也佔不到什麼便宜...
kiss375 wrote:你沒保險!?沒人幫你代位求償麻煩點,不過,就開進原廠"修個痛快"吧。...(恕刪) 這種老車,單就車體險而言說真的毫無保險價值就算保了後續出問題,保險公司也只會依照殘值估算,所以一定是用報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