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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可以合法了

汽車座位立位之核定,應依下列規定:
一、小客車不得設立位,每一座位不得少於三十八公分寬、六十五公分深
。但駕駛人座位之寬度不得少於六十公分。
二、大客車每一座位不得少於四十公分寬、七十公分深;每一立位前後以
二十五公分、左右以四十公分計算。但車內高度未達一百八十五公分
、市區雙層公車之下層車內高度未達一百八十公分者或車廂為部分或
全部無車頂之區域,不得設立位。
三、幼童專用車不得設立位,其幼童座位應符合附件十二之規定。但駕駛
人及幼童管理人之座位,應依第一款之規定為準。
四、貨車駕駛室每一座位之寬度,不得少於三十八公分 ;駕駛人座位寬度
不得少於六十公分,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三個座位。但貨車駕駛室
具前後二排座位且另有不同車身做為載貨空間使用者,小貨車連駕駛
人座位不得超過七個座位,大貨車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九個座位。
前項第二款之大客車並應核定其總重量。

皮卡可以合法了
2017-04-01 16: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皮卡
自己推文一下,終於有人認真做事了。

中古車部分不知道適不適用新法規,版上有達人可以幫忙解惑一下嗎?
交通部終於有在做事了

皮卡後座有安全氣囊
有撞擊測試
有安全帶

結果以前竟然說他不夠安全不能載人

殊不知,這些皮卡比普通國產車還安全

orangebear1006 wrote:
交通部終於有在做事...(恕刪)


講得好像有安全的國產車一樣
這應該是去年蔡英文去蘭嶼視察台電,結果上了台電皮卡後座。結果被炮所以才有現在這樣的修法。不然要合法慢慢等吧!
jhk wrote:
貨車可以載人 隔一陣子是不是客貨車也可以當計程車 我好像看到希望號的接班人 是不是官商勾結? 讓我們看下去

你想太多了。
如納牌V7可當計程車,那是因為是無障礙車,所以希望號接班人若是無障礙車,一樣可當計程車,跟這條客車貨車有什麼關係。
況希望號接班人也有小客車啊,不能當計程車是有滑門不能登記為 轎式,就算放寬法規等於他牌的休旅車也可當計程車,也不是獨厚豐田,扯什麼官商勾結。

黃日重 wrote:
你想太多了。如納牌V7...(恕刪)



希望號接班人...SIENTA吧,目前路上的確有SIENTA計程車在跑
不過是車行買來當多元計程車的
不是路邊隨招隨停的那種
n3688 wrote:
希望號接班人...SIENTA吧,目前路上的確有SIENTA計程車在跑
不過是車行買來當多元計程車的
不是令路邊隨招隨停的那種</blockqu>
嗯!我主要是表達原貨車法令不合時宜,現從善如流,也有人去扯官商勾結。

silence99 wrote:
貨車駕駛室
具前後二排座位且另有不同車身做為載貨空間使用者,小貨車連駕駛
人座位不得超過七個座位,大貨車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九個座位。


交通部終於有在做事了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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