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才我在2016/9/1於瑞特北台南交車,我於10月底提出舊車報廢的相關資料申請貨物稅減免,於財政部網頁上可以得知是11/1提出申請的,期間不曾催促過。
12/23又查詢了財政部申請進度,發現我的申請案已經審核通過,我通知業務,說明政府都已經審核完成,但是業務說還是要等公司審核通過才會撥款,這樣的處理程序完全與官網上的說明是不同的。
根據福特的說明,我的理解是福特應該在我提出書面資料後,審核資料完整與齊備與否,審查後沒問題就可以撥款。而目前我所得知的做法卻是等政府審核後,車商再審核,審核後才會撥款(這部分不確定福特是等政府撥款後才算完成審核與否)。如果照目前的作法那”舊換新不用等,5萬元補助金馬上領”的口號似乎太言過其實。
底下是福特官網所擷取下來的,是目前的最新活動,但是與我購車當時的方案是一樣的。
請問各位,我的理解是錯的嗎??你們看到”舊換新不用等,5萬元補助金馬上領”的口號與說明後的見解是如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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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18:00 更新
稍早致電福特0800後,還是由瑞特客服打來,解釋還是需要等政府審核通過,明顯的與官網上不同,等下星期上班再來打0800看看,看來是瑞特在搞鬼,就算搞鬼也算上下一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