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生小碰撞...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在今天出差要回去的路上


一如平常在等著紅綠燈,結果後方一位女駕駛滑行著在後方...沒有完全煞停住 我有注意到 我也稍微往前進 可是那位女駕駛竟然還是沒停住就碰上來...(她一直往副駕駛座不知道幹嘛?) 後保桿小掉漆

雙方都有下車 女的很緊張 我看都沒怎樣就跟說沒事就算了吧 ..心裡想著小弟開車的經歷雖然才不過3-4年(近2年幾乎每天開車),但從未發生過這種事,只好認倒楣囉!!


疏不知 1小時後...一樣在等紅綠燈,結果碰的一聲....一個阿伯騎摩托車撞到我的右後方...人還跌倒...路人把阿伯扶起後,我也問他有沒有怎樣,他說沒事,所幸也就算了,讓他騎走了


竟然同一天發生2次這樣的事情


想請問大大們,如果發生這種事情 如何保護自己權益呢?
會不會到時候被反說我跑走之類的


祝大家行車都平安!!
2015-02-03 17: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碰撞
不到一天就遇到兩次三寶...

我只能說還好可愛三寶們都沒有事...不然到時候就被請吃三寶飯還噎到

我如果是你最近開車可能要注意一下,這有可能是個預兆!!


祝你行車安全!!
我是不了解會怎樣,不過有聽過一些案例是類似你這樣的情況,但是被撞到的人後來被舉發肇事逃逸,因為不管撞的人或被撞的人只要沒有當下報警處理走開好像都算肇事逃逸,當然這是指對方刻意的舉發啦~你的情況看起來對方都沒有怎麼樣的話,應該沒什麼事(我猜)!

(三)近來在實務上常見有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然未有受傷或在事後自行就醫才發現傷勢,而利用前述「肇事逃逸」的相關處罰規定迫使事故對造出面協調賠償事宜等情,造成雙方各執一詞或百口莫辯的狀況。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時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處置,並立即報警及協助傷者就醫,讓警察詳載雙方之證詞、現場狀況及證明事故發生當時的情形,這麼一來,不論是對於駕駛人或被害人都有保障。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因為沒有報警也沒有記錄所以應該很難到時調閱監視器之類的,最好的保障只有你的行車記錄器裡的影像了(如果你有)!
小碰撞,如果雙方都不想追究,保護自己的方法,可以現場拿手機撥號給對方,

有接通時間不限,有和對方的通聯紀錄,事後對方也無法追究你肇逃。
我表弟比你雖多了

車停在路旁,買好早餐準備要走時...

一個老頭子酒駕騎車撞上來,送醫急救昏迷命危
case 1: 你不应该移动,应该煞车踩死给它撞,这样她的肇事责任100%。你移动变成双车行进中,肇事责任分摊可能你也有过失,如果再追撞到在前面一台,那就更惨了。当然,如果他速度很快,或是很大很重,还是要想办法闪开以免变成肉饼。

case 2:有人倒地见血,即使他说没事你也应该叫警察,以保护自己,虽然这样很浪费警力。
版大那天的運氣不太順喔 好在人平安 但這樣的做法有點危險

雖然當時相關人等"看起來"沒啥事 但是否會有"後續變化" 大家都無法保證

所以還是報警備案 比較妥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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