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不錯了啦,至少這部車...(恕刪) 11個月算甚麼, 這台新車一個多月就收回去了爆掛..竹東工研院附近火燒車...這間公司連原因都不給的雖然車主後來獲得滿意的補償方案但是把原因公佈 有這麼難以啟齒嗎?如果因此發現問題而加以改善 何嘗不是一種由負轉正的行銷方式?!強力搓掉後 其他開同款車的車主不會開得毛毛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