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有一台購入一年的福特Mondeo TDCI
最近在國道上於塞車靜止時被後車追撞 (第一次穿著海灘褲夾腳拖在國道中間停著等警察 = =")
事故責任釐清是後車100%的責任,車子也送至修車廠修理完畢
現在的問題是,修車廠告知車子因為被撞,所以有傷到"尾板" (好像是在後保桿裡面的東西~)
這個尾板如果更換是要切掉換新的,往後車子的價值會變更低
所以他是用拉的方式把車子修復,但是往後賣車時檢查也會看得出來
詢問車廠時,他是告訴我們車子的這種事故折舊差不多跟修理費用一樣
這次的損傷更換也都是在尾巴 (換了後保桿跟後飾板)
所以想請問板上大大,如果這台車預估20萬公里要換車
這個事故損傷所造成賣車時折價的價差,我們要怎麼跟對方談賠償價錢比較合理?
這台車買來沒有發生過任何事故...而且又是在塞車時平白無故被撞...
實在很心疼阿 > <"
還請各位大大提供小弟一些建議了
感謝喔~~
JF YAO wrote:
各位大大好~
小弟...(恕刪)
以我以前當車險理賠的經驗
對方公司會拿這一條來講
****民法所定請求民事賠償之方法與範圍
原則:回復原狀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如撞毀他人機車,原則應予修復;撕壞他人衣服應予修補
當然, 民法也有這一條
***** 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如過失撞毀他人之計程車,除修補回復原狀外,該計程車於修車期間原可預期之營業收入,亦可請求賠償。
保險公司會要你舉出, 你所謂賣車時折價的價差, 如何計算,
最後, 要求你零件折舊(自用車一年25%, 營業車一年33%)
賤一點的, 連工資/烤漆都給你折下去
灰來灰去~~你灰不過他們的
第一張: 我的車被第二台撞到屁股

第二張: 第二台被第三台撞

第三張: 最後一台追撞兩台

所以我如果要算損傷折舊的話,是要以修理費再用一年25%的零件折舊去算嗎?
假設修理費六萬,預計九年後換車,那就是
60000 X 0.75^9 = 4505
是這樣計算嗎?
其實我只是想要知道,九年後(預計20萬公里)要換車時,這個損傷會被折價多少?
JF YAO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有一...(恕刪)
依大大所需~
您應該是希望後車除了理賠修復的所有費用~
另外希望能再加碼談折損的額外費用~
就這兩條~
如果你希望連折損都一併談~
就行為人~這是可以的!
但不代對方有能力賠付~這是兩回事!
通常~肇事車禍的發生~
我會建議車友把重點放在跟對方和己方保險公司取得理賠金~
原因無他~人肉鹹鹹~肇事人兩腳一蹬~雙手一癱~就算上法院判賠勝訴~
沒錢~依然還是沒錢還~
而且~這類的案件~還可以一審再審~拖到讓人精神塴潰!
如果遇到孫道存等這類欠稅大王或無賴政客~這就高招了~
這類無賴型~連政府都治不了~比黑道還要屌!
除了找人砍他~洩憤消仇~錢~依然是人肉鹹鹹~死皮賴臉一毛不拔!
所以~要債~
只要對方有保險公司~
第一個要追討的對像~就是跑不掉的對方保險理賠!
對方想少賠一點!
就叫他自己去跟他的保險公司盧~讓保險公司想辦法幫他多出一點險!他就能少損失一些血!
所以~這類小投保金額很好用的!
政府應該強制全民都該投保3千元以上的強制+第三財損~
那被撞的被害人~就能向肇事者投保公司追討理賠~
印象中~最高可有20萬的財損!
就一般事故用來理賠修復被害人的財損~措措有餘~
只是~有些人都只投保強制~
多花1~2千~就有能理賠被害人損失說!

如果全民保這個!
那根本不用保啥丙式這些~
甲/乙/丙這些是給自覺得自己很會撞別人的人用的!
主要是用來修自己的車和對方的車!
但和第三財損C/P值相較~這三種全險~根本就是設計出來要坑用車人的!

第三財損的20萬額度~已經很好用!
自己小心點開!
只會被白爛撞~沒道理去撞人家!
自己開得穩~就算哪天真的發生了點不小心~
也都是小擦撞~
20萬的財損額度~
已經很夠用來保障自己哪天不慎去擂到別人可以用!而且~很夠用了!
而它~保額很便宜~只要個1~2千!
自己撞別人~錯在自己~當然自己得糊牛屎嚕!

事故的發生~多少彼此都是損失!
一般~很少人在談折損的索賠!彼此退讓點!讓事件落幕~
早點過開心的日子會咖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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