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碼開啟了這一頁過往100年台灣連書皮都看不到不是嗎?法律是人訂也是人改...........未必將來沒人去修改!心存僥倖只是對不負責任商業模式縱容,變速箱拆就是大修台灣少說必須慢慢落實購買七日落變速箱落引擎就是無條件換新,而原車則車商自己去折價出售或者退到原廠認證新古車!altezzaclio wrote:檸檬車法案也是要給車(恕刪)
不雨 wrote:起碼開啟了這一頁過往100年台灣連書皮都看不到不是嗎?法律是人訂也是人改...........未必將來沒人去修改!心存僥倖只是對不負責任商業模式縱容,變速箱拆就是大修台灣少說必須慢慢落實購買七日落變速箱落引擎就是無條件換新,而原車則車商自己去折價出售或者退到原廠認證新古車!(恕刪) 問題是在美國也沒有購買七日內更換變速箱更換引擎就換車.美國的檸檬法合理的維修嘗試在您的汽車被視為檸檬之前,您必須允許經銷商或製造商進行“合理”的嘗試來解決嚴重的問題。通常,您必須滿足以下標準之一,才能受到州檸檬法的保護:如果缺陷是嚴重的安全缺陷(例如,涉及製動器或轉向),則在進行一次維修嘗試後必須保持未修復狀態。如果該缺陷不是嚴重的安全缺陷,則儘管嘗試次數因州而異,但在嘗試三或四次修理後必須保持未修復狀態。如果車輛在商店中存放一定天數(通常是一年內30天)以修復一個或多個嚴重的保修缺陷,則可能符合檸檬的定義。都是要給廠商維修機會,沒有什麼購買七日內更換變速箱更換引擎就換車這回事.
要有一個概念很多事情不一定要美國有台灣才能有,台灣過去保護車商態度也不是美國有阿!台灣健保好用美國也沒有啊......美國罰款車商都是幾億幾億美金算台灣也沒跟進難道對這些企業還不夠照顧?最主要是給消費者合理的保護並非坑殺車商,就看台灣年輕人怎麼去改變自己將來,加上也不一定一定得7日舉例說而以....車商一定也會討價還價麻,.倘諾降到3日難道有人會覺得不合理?且對於車商來說整車系通病通常不會3日產生如馬自達柴油案招回處理,這可跟新車購買三日就被烙引擎變速箱有很大不同,車王(三日可以說王中之王)並非常態且試算過幾百輛中的一兩輛車商自己回收去賣新古原廠認證車損失並不大反而提升企業形象比起車商自己沿保幾年........還小巫見大巫呢!台灣過去至今就有幾例買沒幾天躺在車商被拆解躺一個月還沒好.....雖說不多案例極少但願意拿出企業責任何須由法去鞭策!自覺現在就很好不願意去改變.........那也沒辦法就消費者繼續玩抽抽樂只要買車就是有機會!altezzaclio wrote:問題是在美國也沒有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