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vic7521 wrote:爬完前面的文福特現在...(恕刪) 認同有責任的企業應該為自己的過失"主動"拿出誠意彌補消費者的損失這裡的損失包含消費者實質上的財損以及因過失所造成的不便,心理的不滿這也是"懲罰性賠償"的精神從最近幾個案例福特的誠意以及企業精神確實有待加強
車商內部的職員在未經審核結果前,是不會透露出的,由於車商對於此種事件,在內部所交付的訓練下,是不會輕易賠償同款新車,車商會考量到虧損的情形之下,才會有賠償一輛tdci的新車給失主,但從此事件看來,也有內神通外鬼的嫌疑,好比說,維修場技師的朋友(也是做修車場的)來找他,剛好看到這台限量的車款,而且鑰匙也插在上面,說不定就心生歹念,將車子給開到某處,拆解零件變賣也不一定!
過去在極封閉的,欠缺資源下的我,天真的我認為福特的車車還可以買(雖然我的天王星已經換過三次變速器大包了),也顧過路幾次,也聽過 開頭又大的計程車司機說他們的車車多好,但最近看了泡麵車及性能車失竊後,我連帶的對馬車也沒信心了(我本來想換馬6 sport),這下算了!我重新再來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