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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無可忍,就讓一切訴諸公堂!

nt3263 wrote:
下午,本人請半天假,帶著內人的證件與熊姓業代一同親赴監理站辦理選牌及領牌。過程中,業代忽然提到要交付給我的車是一部已行駛近60公里的測試車。經業代稍加解說下,本人未覺不妥,便欣然接受,也約好了8/6領車。...(恕刪)

掛牌的程序就已經有問題了;正常應該會先驗車,車主驗完車無任何問題,簽好驗收單才繳納尾款,汽車公司出納確認金額無誤,業務才能辦理保險,才能領出保險卡及車籍資料到監理所辦掛牌 ....
當然,版主如果第一次購車,這些程序一定不清楚了,只好看福特本身有沒有良心了 ....
這種品質還想漲價.
為何不先把經銷體系整頓一下.
www.JamesWang wrote:
掛牌的程序就已經有問題了;正常應該會先驗車,車主驗完車無任何問題,簽好驗收單才繳納尾款,汽車公司出納確認金額無誤,業務才能辦理保險,才能領出保險卡及車籍資料到監理所辦掛牌...(恕刪)


這台車是我的第四部車,先前三台分別是Honda、Nissan以及Suzuki,很幸運的是都沒有碰到這種倒霉透頂的事情,三台車在我手上也沒出過什麼大問題。

早在億和告知我要的車色並不缺車,所以領牌當天,我也有要求想先看看車子,結果業務一句:車子目前不在營業所後方的大停車場,我就這麼給輕易的打發。

之後到承德營業所跟億和的江姓督導談判,竟然還跟我說:有了這次的購車經驗,以後我就會知道該如何處理(購車)了!連公司的高層都如此的欺人,可想而知,祇要消費者付了錢,碰到問題就活該倒霉的任憑耍弄!

在法律的層面來說,福特說展示車等於新車其實並未不妥,但是,要以新車的價格(含折扣)來賣就有不公平的地方.一般而言,買賣"新車"可歸為種類之債,須給付中等品質之物,按中等之意至少須外觀良好車內乾淨,已樓主提示之情形而言,顯非符合.
另外,就物之瑕疵擔保而言,乃存在於物之缺點而言,凡依通常交易之觀念,或依當事人之決定,認為物應具備之價值.效用或品質而不具備者.展示車雖非有測試以外之駕駛,但是置於展示中心之車輛,其對於車內之使用情形,無論是試坐或試聽或是個該功能的使用均較其他得新車為多,就其價值或品質而言均已減少.
再者,於購車之始業代僅提出為測試車而就展示車之部分隻字未提,雖單純之緘默並非詐欺,但在買賣新車隻交易習慣上業務員應負有告知義務,應有民法第九十二條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以上所述三點,構成要件均極有可能成立,只是就效力來說,解除契約的情形可能不大,因為影響車廠之利益甚鉅,比較可行的方式會是減少價金,當初買車時業務人員已經給樓主折扣,該折扣之部分是否會被認定為減少價金之一步或全部,除法官之自由心證外,樓主須蒐集最近幾月網路上之報價單用以表示該折扣並非減少價金之一部或全部.
我的小黃柴莽3月24日掛牌,開了3萬9千了,
很多客人一坐上車都說:運匠,這是新車厚....
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因為我的車兩萬不到已經出現嚨嚨嚨輪胎變形的聲音
最近換掉了動力方向盤幫浦,發電機,舵輪,
還有車身底盤四處發出的敲擊雜音,不平路面慢速移動時底盤四輪位置發出瞌瞌的聲音,因為偶發性,不知道怎麼抓
起步時中間底下那隻引擎腳發出的敲擊聲(暫時處理好)
高速行駛後停下來,引擎變得很大的轟轟轟聲音,抖動變得更大,回去保養時候又不會了,傷透腦筋

這樣算是一台新車嗎?我真不知道怎麼回答

Ahan571026 wrote:
我的小黃柴莽3月24...(恕刪)

我覺得你該偷笑了
客人會這樣說
應該是感覺真的還不錯

但你是每天開著車的車主
有什麼狀況你自己最清楚
所以我覺得你該偷笑了
陳在天 wrote:
我覺得你該偷笑了客人...(恕刪)

就是每個人感覺不同嚕
前幾天在台南市區坐一台計程車還蠻新的
那四支避震已經好像沒有阻尼一樣好晃上座又有異音
這位運將是車會動就好了嗎...........


Ahan571026 wrote:
我的小黃柴莽3月24...(恕刪)

看了好讓人擔心
雖然還沒下單
但是已經跟業代談了差不多了
FORD的負面消息這麼多
真令我心情浮動
有點不敢下單
好怕大家所討論的故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怕什麼 合約上寫非一個月新車不交車
完稅證明跟出廠證明 車身都巡一巡
不喜歡或有疑慮 就不領牌 等下一台
是誰說 車商給你車 你就一定要收
都到監理站才提是測試車,
也不主動說明測試車就是展示車,
更誇張的是高層..... 沒有該有的高度
我覺得如果我是他們的親戚或小孩
我會覺得很......
我不認同這種行銷的手段和處理事情的態度
樓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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