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週一會同鑑識科、原廠(六和)、經銷商(我買車經銷商的維修廠)一起鑑定,不過目前經銷商這邊有說會提供代步車,算是好的開始,其實我只希望可以恢復原狀(他們零件不是很多嗎),修一台划算吧,對他們來說~(外行話)
Ilovu2 wrote:我只學過 "立刻" ...(恕刪) 這是對岸用語~兩岸分治後才出現的東西或中文流行語有很多都不一樣,其實多少可以去了解一下~舉個例,小時後看對岸軍事雜誌,看到"激光"還以為老共發明了什麼新東西,後來才知道"激光"等於我們的"雷射"...
只要原廠說因為某XXX零件造成起火或是某原因,你一定要回說那零件是你們的還原因?車子就送進廠保養維修了是你們沒查清楚~凡是賴給他們不要給他們台階下亮出維修單來修不好就證據又自燃~因為基本上原廠應該會指出不是他們修的地方出問題~你一定要反駁有叫你們檢查你們沒做好~千萬不要讓步當然啦人為縱火天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