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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

小弟在一個每年會處理幾十件這種肇事的地方上班,意見如下

(1)確認那個女的會嫁你
(2)把錢準備一下全部賠一賠,對方車輛自己車輛了不起20萬就算了,對方若有受傷那條比較麻煩。可以的話趕快把和解書寫一寫,搞定對方車損再包個紅包簽一簽,你是沒看過這種類似案例後面復健近百萬的醫療費的。
(3)那個啥廠長和你的認知問題都是小事,先搞定對方再說,如果對方有一個像我一樣的人,你付出的損失恐怕增加150%以上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overkenny001 wrote:
★我並未配合維修廠,詐領保險金,就我方認知,僅將我與女友的身分證傳真給維修廠罷了,後續的做法我不知情

這真是太誇張 你把我們當成笨蛋 你要不要問一下 人家車廠有沒有錄音 搞不好人家比你還精
01文章有備份 很多車廠都有人在上面爬文 真的事情鬧大了 你哪能這樣撇得一乾二淨
還有 根據你之前的文章 很明顯的 你根本就是敢做不敢當的人

overkenny001 wrote:
☆理賠、和解,我也知道維修廠根本不需要出面,只是廠長承諾會配合交車時一起做和解,但卻因故未能如期交車,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

他失約了 所以呢 他既然沒有義務 當然你就只能接受啊 怎麼還可以責怪別人!


overkenny001 wrote:
★我方車修,車廠僅就「你有打電話來催詢車子維修情形,便當作同意維修」,這樣的敘述於法有據嗎??

也許無據 但 ~~~施主啊 問問你自己的良心吧
如果你要這樣說 那人家答應幫你也是口頭答應啊 他有白字黑字答應要幫你嗎
這真是超級負面黑心的社會教材 我一定要叫我家人看看 讓他們學一下

謝謝你~~~~你讓我看到這個社會上醜陋的一面 看到人心自私的一面
有事拜託人家都好 出了問題 翻了臉就開始維護自己 無所不為
我以後遇到事件 一定會從頭到尾都錄音 免得到最後忽然對方變臉反咬我一口
大大:無辜被撞已經很倒霉,如果我是乙方家人,你這樣的處理態度,
基本上也不需談了,搞的理賠都是保險公司的事,自己都無責任,
整件是會這樣,從文章的描素,都是你個人傲慢的態度及主觀意識
所造成.(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永遠都是對的)
建議版主應該將.............{車子}與{人}分開做思考

這樣您的思緒會清晰些

並不是出了事之後,保險就該全部承受

人.情.義.理....要兼顧
我猜版主依定會自爆了

認真就輸了
錢的力量..決定車的力量
剛好想起二句成語:
因小失大
過河拆橋
如果這些是該經歷的,就不要留下一絲遺憾
真的不願意負責的話,可以再跟女友翻臉,逼肇事者吐些錢出來
反正沒錢也結不了婚,硬是結了也擔不下責任,不如分了留下些錢去玩(誤
行為非常不可取...
首先肇責幾乎是100%狀況下
不懂你還有什麼立場來跟對方理直氣壯...
還說什麼保險不理賠的你也不會從口袋掏出來?
這什麼碗糕? 不拿不要拿阿 遇到我肯定直接告過失傷害....

受到壓力就鬧說要叫媒體XXX....
但這整件事情牽扯出來你完全理虧
申訴也就罷了...
口頭承諾就等於契約成立
之所以會需要書面承諾是因為口頭難以舉證
但是你都打了這篇就非常好舉證了....
至於..."你問經理修好了沒"能不能解釋成你要修
那就看判決....你要玩下去也不是不行....
但不管誰來看都會覺得你已經夠累了

保養廠是有幫你改配偶欄嗎
如果有他就是偽造文書
而你知情的情況下你也跑不掉...更何況那是你的文件
而且你們是在什麼樣的對話之後你把文件影本傳給他.....= =!
然後也是+1....你打了這篇非常好舉證
我就當個好人不要護貝.....
完全超級理虧............

其他一堆BALABALA...就不說了
總之看起來你完全無理取鬧...
像這樣的人被轟成砲灰也不意外
下面那段轉得也很硬 懶得挑了..-.-

tekken wrote:
(3)那個啥廠長和你的認知問題都是小事,先搞定對方再說,如果對方有一個像我一樣的人,你付出的損失恐怕增加150%以上


+1.....光我最前面那段寫的
聽到你這種口氣 我絕對告到底....


態度有夠傲慢 .....
也完全不知道在理直氣壯什麼
我看有什麼結果也都是你咎由自取



唉 一想到我萬一被你這種人撞到
就很想再多唸幾句.........真是會氣死人.....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人?
同同同 wrote:
行為非常不可取......(恕刪)

大大應該誤會了啦。
那一篇的意思應該是跟版主說,如果被他撞傷的對方也有認識理賠的人員。
那對樓主的要求理賠會是現在的150%以上。
所以他那一篇是說個版主聽的。
話說,小弟對這篇還蠻好奇的。
而且那麼多回覆中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不知道版主會不會發現。
年紀輕輕,不要自毀前程啊,公訴罪不是好玩的。
overkenny001 wrote:
各位前輩及先進們大家...(恕刪)

樓主,
1.對造車,強制險可以理賠體傷的部份,有20萬的額度,雖然是你女朋友開,對造車受傷還是可以賠,實報實消,健
保負擔後額外的部份,掛號費&部分負擔,還有一個月的看護費用,當然都要有收據才可以賠!
2.超過強制險20萬的額度,原本可以用第三人責任險可以賠對方體傷,但樓主的車是女朋友開的,既使有
保第三人責任險,不管有沒有限定駕駛人,都沒法賠,因為女朋友不是老婆,不是三等親,沒法賠!
3.保養廠要幫大大,真是夠好囉,還要幫大大塗身分證改名子,真是有情有義,太優囉
4.車輛損壞初估10萬,但事故車,等拆囉才知道傷囉哪些零件,追加到19萬,本就合情合理,當然,車廠要經過大大
同意才可以修,例如:有樓主同意維修得簽名,或電話通知樓主有錄音,那樓主就得付費,如果沒有,樓主
 不爽,繼續吵囉,不急著用車,樓主就等著接存證信函慢慢耗,不過,等接到存證信函,樓主不花錢把車弄回來,
車廠可以走法律程序,欠維修費,車廠有債權,到時車可能會沒囉!!
所以如果車輛殘值高於維修費,還是趕快花錢消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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