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0727 wrote:
呵呵呵 您跟電車有什...(恕刪)
電車?...我已經很久沒坐火車了.上一次坐捷運也是3年前的事了..
您的"法律"如果是這樣用的..我想大可不必.如果真是如您所說.要對自己說話"負責"..
M01可以讓妳睡在法院...M01打嘴砲的人太多.專業只能說是該領域極少數的人會存在.
如同討論福特車系.上版發言的有多少人是具有"專業"?..何故與這般人見識?
誠心建議您.挑自己要看的.當做看"娘家"..一兩天沒看.劇情不會接不起來....哈哈哈哈.
何必自動肝火...(最近心煩..頂上又禿了一點...

PS:承蒙您的關心.螢幕已經買了.小弟收入不高.一萬多的螢幕已算奢侈品.
若我可花3~4萬買螢幕.我應該不會出現在FORD版.而是"義大利車系"...

看了很久, 好像還是沒看到女業務的照片~~
不過, 似乎有網友吵架了~~
基本上, 小弟我沒細看每一篇留言的內容,
但, 網路上任何意見, 想法上的爭執總是在所難免,
罵的更難聽的, 相信也是非常多,
總是網路世界, 當事者, 旁觀者各自有其想法看觀點, 好壞對錯都在網友心中的一把尺.
當事者或許可以訴諸法律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但, 若人人在網路上發生爭執都用這種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其所造成的司法資源消耗將非常巨大.
當我們抱怨著司法體系在面對許多嚴重的社會案件過度冗長的審理過程時,
我們是否可以減少一些不是那樣重要的訴訟,
來讓司法資源留給最需要的地方 ?
當事者或許很不高興,
但, 何必一番見識, 是非對錯對各自的人生又有任何影響 ?
沒想到大家怎麼有點火藥味啊

我想買車是同時也講個人需求也講個人審美觀,倒也沒絕對好壞,
大家來這邊不就是要看些資訊多討論交流~心平氣和啦~

我是覺得高雄民族路上兩家福特的女業務都還OK啦

尤其靠大中路九和那邊的一位女業務,白白淨淨很客氣的,應該算漂亮的女業務了吧~ ( 倒是"上正"的不是"尚正" )
建議大家可以多去看看~最近福特新車多嘛,哈哈~
而且我業代帶出去試駕應該都是以開到"夠了"為準吧
Focus TDCi出的時候,我邊把車送廠保養,同時跟同事試了一小時多(輪流開,呵)
他們總是希望滿足你需求,才會快快下單~
或許午夜夢迴....福特業代也有夢到全壘打時期〝重返榮耀〞的榮景....

來看看法律上的一些解釋, 有錯的請指正
況且這並不是刑事案件喔!
一般罵人牽扯到的法律是刑法妨礙名譽
妨礙名譽主要涵蓋以下兩樣:
公然污辱罪
毀謗罪
先說毀謗
毀謗簡單的說就是
把並非事實的事情加諸在別人身上
使人名譽或信用受損
透過口頭或是文字圖畫散撥罰則不一樣
法律條文的解釋只有五個字:公然汙辱他人XD
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不列入前科)
公然侮辱如果告上法庭的話
法官大多以告訴者的教育,職業水準
或是被告的經濟狀況為裁罰依據
也就是
罵水泥工人罰得少
罵大學教授罰得多
乞 丐罵人罰得少
王永慶罵人罰得多
並不會說他要求100萬就判賠100萬
謾罵並非僅限於口頭描述
因為在網路或部落格寫下的
而部落格跟網站討論區是屬於跟開放的空間
網友都可以看到
在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地方罵人
如果非常不爽的一方很介意
硬要提告 就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
不過情結超級輕啦
法官也不會判很重
就是跑法院麻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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