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開版大所提供的資料..引擎號碼開頭為72...代表此車是去年開始生產的車..
所以車子的確在車商那兒放一陣子了..
至於放哪裡~很難說..有可能放在六和也可能早就提出放在經銷商了..這部分經銷商應該會有資料~
但是交車確認單都簽了..該勾的選項也都勾了..
要再回頭要求車商負責..難度頗高..
你律師朋友建議投訴媒體有他的道理...若是交車當時就發現那就不一樣了~~
我想會大老遠跑去北部買車應該是有一定的誘因吧~可能車價便宜不少吧(庫存或掛牌車)~
但是換來的卻是這樣的車..心理一定很OOXX~
總之交車還是要仔細一點~不然就等剛出廠的車(合約內註明).才比較不會遇到這種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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