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ne651121 wrote:大家好!小妹原本是...(恕刪) 這讓我想到第一台買的小50摩托車,說明書有寫:新車一個月內請勿超過時速40公里,那時候就真的一個月都騎40內,某天不小心超過40還擔心愛車會不會掛掉~所以你新車比照辦理,千萬別超過時速40公里啊~
現代引擎極速超過6000rpm,所謂劇烈操作,指的是4500rpm以上,但一般臺灣路況根本不太容易達到,正常開完全不用擔心,其實建議要稍微操一下真正的run-in,以後會更好開.我的第一輛車是手排,老婆新拿駕照,興致勃勃搶去從台北開去新竹辦牌,,結果不會看檔位,一路三檔高速公路開百公里時速,後來那臺車反而特別有力,而且直到25萬公里報廢,引擎都沒出問題.
eline651121 wrote:大家好!小妹原本是...(恕刪) 想太多 不要拉轉速 不要急煞車 不要用定速即可...............開到120km/h 轉速也才兩千多一點而已你可以去爬文 反而前面短短的十幾公里 要操一下(拉轉速)不過其實 車子出廠前 應該就已經操過了
我一月份交的車,業務沒有說不能操!所以交車沒幾天熟悉以後就已經試了18格~但是我是等溫度達到正常值以及路況許可(半夜3點多)才這麼試的~原廠說15000km要回廠保養檢查一下,我在5000km就回去換油檢查了!新的不操,等保固過了東西壞掉怎麼辦呢?當然是保固期間盡量去發揮極限囉!(以上個人想法及經驗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