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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主神車又添一樁福特的Ecosport~


郎心狗吠 wrote:
換成Ecosport...(恕刪)


過失殺人移送吧!

出人命就是這樣的處理流程。側撞就看門夠不夠結石,
沒有潰縮可設計,剩下的就看有無側廉氣囊、繫上安全帶與否,
媽祖有無保佑。

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過失殺人移送吧!出人...(恕刪)


一般雙方沒關係的車禍是會依過失致死起訴。。。
實在無法認同警察講的。
白車都已經過一半了,才被高速撞擊。也就是說路權已經是落在白車上了。
黑車要全權負責才對。



seini wrote:
實在無法認同警察講的。
白車都已經過一半了,才被高速撞擊。也就是說路權已經是落在白車上了。
黑車要全權負責才對


連"依號誌行駛"是甚麼意思都不懂,還在那裏檢討警察自定路權,我覺得你把駕照繳回監理所對你會比較好。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
raven77網友雖然是言重了點,是不用到繳回駕照。但他也是提醒你你的交通規則有待加強
這些規則考試應該都有

正確上是路口閃紅燈要讓閃黃燈的,閃黃燈路權較大,另外左方車輛要禮讓右邊車輛先行,另外經過路口雙方要減速慢行
huan1111 wrote:
我倒是覺得ford車...(恕刪)


Ecosport都已經龜速過一半
才被Vios無煞車撞擊
影片要看一下吧!
在現行法規下 閃黃紅燈路口肇事車禍 紅撞黃 就是 全賠 黃撞紅就是 3/7分 跟已過路口多少沒關係

有不服! 請立委修法吧! 不然請吞下去
(唯獨安全座椅牢牢的綁在座位上頭)
只有我看到座椅已經吊往車頂去了嗎?
是預縮安全帶沒發生效用…還是為了脫困才拉開的?
但至少讓我知道座椅也要有isofix來搭配是挺重要的!
((純疑問,勿戰…

高雄苦瓜 wrote:
Ecosport都...(恕刪)


情形是這樣沒錯,但台灣是鬼島,法規總是能出人意料。

gudodayn wrote:
照影片來看應該不會...(恕刪)

閃紅燈停車3秒再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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