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l_Justice wrote:樓主上面說的不用我...(恕刪) 好吧,我被打臉了也感謝提供相關資訊但實務上,不論是我自己的或協助他人處理的事故,到目前為止不下10件,100%依我所言登記我也實際問過承辦員警,員警也說沒錯我提供此一初判方式,是讓當事人可大概瞭解自身的狀況,拿單時依此可約略知肇責誰輕誰重僅供參考依樓主狀況,我剛好有類似實際被撞過的經驗我的角色是carmy那台,對方撞到我副駕的車門結果就是左方車未讓右方車,我肇責較大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