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awei wrote:
1. 他們說,11年的車本來就有可能在路上會火燒車!換句話說,福特的車不能超過10年!
2. 他們在消保官面前說,就算是今天燒死人,他們也不會賠,因為燒的太乾淨,查不出原因,
所以一切與他們無關!
ariawei wrote:
每天新聞都有報導一些像是有人買東西,東西壞掉但商家卻不肯退的的這種小事,我的火燒車事件應該比這些大的多,但是卻被擋掉!我猜可能是因為福特這次贊助跨年煙火!所以大家就不想報導了!!
贊助掛年煙火又如何?!美麗煙火的背後卻是欺人太甚的惡行惡狀!
有太多數據都顯示福特車子發生問題,但是他們都不賠償 (這大家可以去查)
贊助跨年煙火並不代表你們重視顧客生命與服務!
我們都是小蝦米,對付不了大鯨魚!他們囂張的態度連當時的消保官都看不下去,說可惜他自己不是法官!
福特客服中心的小姐也說,你去寫FB啊,我們不在乎!
各位臉書的朋友,不管認識或不認識我,請讓福特看見臉書的力量!看看大家還要不要買他們的車!請大家轉貼再轉貼,證明即使我是小蝦米,我也不怕惡勢力的大鯨魚!
ariawei wrote:
From My Teacher
看到各位車主的留言,是同意福特的處理和惡劣態度了!
難怪台灣的消費者都處於劣勢,而且沒有良好的保護消費者的法律!
這就是我問律師,律師的回答
有一位網友説的很好,就算福特車買一個月火燒車,他們也會這樣處理的他完全説對了
看了這幾段話,說真的,
11年的車如何證明不是車主使用上的問題,
而得車商證明是自己車子的問題,這個討論到地球毀滅也不會有結果。
再者,基本上...服務業即使碰到奧客或態度不佳的客戶,
也不太有可能出現「如此直白」的用字遣詞。
最後...這位車主接受不了大家回文的意見,
就拉大家的意見,表示「認同」該車商處理方式,
我不經覺得,這是教育者應該有的方式與態度嗎??
120%肯定不會轉貼這種笑話給朋友看,因為我不想成為一名棋子,
媒體過於發達,什麼死人骨頭的新聞都可以搬上去,
想不到也有媒體不想報導的,那可見此新聞價值已經呈現「負」了。

看到文章下這種標題,真的是......不予置評
還要轉載這種笑話文,成為樓主的打手,別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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