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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公司坐,禍從天上來--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

ememem wrote:
剛剛朋友打電話來說接...(恕刪)




我分享一下我之前的經驗給大家參考

我之前車子停路邊 下班的時候去看被撞。雨刷上夾了一個紙條上面寫了黑色三菱SAVRIN 車牌XXX肇事逃逸

問附近的停車場管理員老伯 他說有看到車子倒車迴轉的時候撞到我的車

所以我就打電話給警察報案

警察來之後就拿了那個紙條開始紀錄車牌。處理程序是警察會發個掛號信要求對方到案說明 (就像樓主你的朋友要到案說明一樣)。我就問如果對方不到案說明呢?警察說那我就要去法院提告走法律途徑。因為警察單位沒有權利直接去抓對方,除非走法院請檢察官什麼鬼的強制拘提的樣子。

後來過一個禮拜之後警察通知我 他說對方已經到了 叫我去警察局

結果來的是從嘉義開上來的銀色SENTRA

車型顏色都不對 看來是記錯車號了

警察就問我 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我說我也不知道 警察說 可以請所有類似車牌號碼的黑色SAVRIN來通通到案說明 但是到時候如果對方不是肇事者 對方可以向我要求車馬費


所以意思就是 如果我不是肇事者 又要浪費我的時間去到案說明 我就可以要求車馬費
但是要要求多少 我也不知道 那個住嘉義的沒有跟我要

所以我的被撞車事件就這樣結束了

我是覺的既然樓主朋友沒有做錯事情 就開下去到案說明 不然對方會認為我們做賊心虛不敢去 到時候跳到黃河洗不清

不過當場到了之後要是對方無法證明就是我們肇事 那就要請對方付車馬費 油錢 過路費啥的 給樓主參考一下囉!!
沒事 沒事 真的沒事 請放一百二十個心

那些查詢真的只是例行公事
幾年前也碰到台北市刑大找我
一開我老婆說台北市刑大找我 我也嚇一跳
因為那位未說明是哪件事
所以我也未回他電話
他應該找我半個月久
最後找到我只是問個話並事先說明有錄音 並核對身分資料(他說出我的資料 我再確認對與否)
作為調查資料 相關佐證她們會再查証
======================
其實她們自己會查證 來證明你有問題 初步排除後 應該就不會再找你
以目前情況來說 你也不用刻意主動說明 車子相關錄影帶準備一下就好(備而不用)
放輕鬆

很奇怪????
那目擊証人(說出車號的)光說一下車牌號碼(香港的說法)他/她就一點法律責任也不用付上嗎?? 而一個電話給車主----車主為什麼要怕呢?? 本人覺得以下一點:事發時---車主及車子在那裡----如正實了兩者也不在事發現場,那還要怕嗎?
哈!我遇過一模一樣的事。家住台中。台南的警察打來,說我 10/10 肇事逃逸,有人指證車牌、顏色。一開始我也以為是詐騙。還好我記得那天去日月潭看煙火,還有照相。警察採信我的說法後再去查證。

警察隔天就打電話來道歉,我才相信他不是詐騙!
原來指證的老頭,把車號字母 "唸錯",R 唸成 N .....

其它肇事車號、顏色都跟我一樣!

還好那個老頭英文字母還記得怎麼寫!警察拿所有字母給那老頭對。

還好沒叫我下去指證!

有的話,我應該也不相信,懶得下去!
現在科技很進步了!
話說上個月晚上11點下班回家
門口正前方一台車子擋住
車子上鎖但沒有警報器
又找不到是誰家的朋友
所以我就打電話到派出所
本來是要他們來拖吊
結果等了十來分鐘
車主就跑來開車了
原來車子是來拜訪隔壁巷子裡的朋友
車主說警察跟他說車子檔到人家了
要他移走~~~~
toyotaphobia wrote:
弟愚昧。為何有車牌號...(恕刪)

這沒有什麼好全民公敵不全民公敵的
警察有監理所資料是很正常的
你去拿牌照的時候不用留下你資料嗎?

戶籍=監理所=警察機關 這幾個資料都很夠了....
FM2 GX1 D80 D80 D810 生命的足跡 紀錄中
ememem wrote:
剛剛朋友打電話來說接...(恕刪)

對方態度不好的話可以反告『誣告』,不然也可以直接跟對方說『保留法律追訴權』~
shon wrote:
台灣就是還存在一個很...(恕刪)

我想這並不為過吧,只能算自己倒楣囉

但是我還是會選擇配合警方辦案,畢既那種肇事逃逸的人,誰都會希望他被抓到吧
不過...像樓主所說的那樣,要我下去新竹,我也懶,也是會要求警方自己想辦法上來台北拿證據

另外,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即時不是完整的車牌號碼,有目擊證人願意提供線索
讓警方去查案,我也會很感謝目擊者
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時光裡 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nomo11
ghoti wrote:
如果目擊者提供他所看...(恕刪)

sorry,我是指那個來說"你肇事逃逸..."的xx
如果無証據而做如此陳述而使你受損失
(例如有一生意就要談成,但對方聽到而表明因為你如此這般,所以....")
是可以去打官司求償的(雖然不一定會贏)
這個社會就有人老是信口開河,也不想想會對別人造成什麼無法彌補的傷害...
去看CSI,警方通常會說"那是你幹吧?你先XXX再OOO所以..."
但如果警方說"那個人是你殺的",對方強一點的絕對會回他"你再這麼說我告你"
警方可以問"請問你早上在那裡,我們這裡有一件............"
沒証據就說"你肇事逃逸..."
某次某黑道大哥因殺人案從地檢署問完話出來,白目電視記者問"請問你有沒有涉案?"
那老大立刻瞪眼指著記者說"你不要胡說八道"
神戶齊 wrote:
警察真的很耍寶
我記...(恕刪)

我同事也碰過要借他們家埋伏抓對門的黑道
你敢借嗎?那天交保回來,拿支黑星到你門口挖鼻孔"...哇是也台人哦..."
ad0525 wrote:
哈!我遇過一模一樣的...
原來指證的老頭,把車號字母 "唸錯",R 唸成 N .....(恕刪)

有啊,有老伯說"那個英文字偶不會唸,啊就是斗笠那個樣子---A
crazycoffee wrote:
對方態度不好的話可以...(恕刪)


關於這些問題
小弟有一些切身之痛,簡單提出讓大家做個參考
故事很長,沒興趣的就跳過吧...

四年前,刑事大隊找上我,說我犯了搶案
並且把搶來的手機拿去通訊行銷贓
而找上我的理由,是收受贓貨的通訊行
影印了一張我六年前遺失的"機車駕照"
以此證明我是搶匪

本來一開始,小弟年幼無知
以為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問心無愧,半夜不怕鬼敲門
況且證件早已補辦,應該澄清說明即可
沒有想到
我的夢魘就開始了

像個呆瓜的我,被刑事哄去做筆錄
說做完就沒事了(此時還客客氣氣)
結果,叫來了收受贓貨的通訊行
兩個像小太妹的小女生店員
一口咬定是我

情勢變成一面倒,叫我趕快承認(真的很兇)
連我姐跟那兩個小女生說,你要看仔細耶~看錯的話可以告你污告
店員跟刑事告狀說我姊這樣算恐嚇,刑事就把我家人通通請出去了

然後,把我抓去蓋指模,照有身高的那種照片,就是像我愛聯強貨那種照片
我媽每次想到這就難過,一個兒子都讀到研究所了...
還想叫我帶上類似搶匪的安全帽,喬裝成那個樣子
再讓其他受害者指認(我的老天呀! 帶上安全帽每個人不是都長一樣嗎?幸好我學乖,強力拒絕)
當天從晚上八點,一直被留到隔天凌晨四點

但是,我有不在場証明呀! (無論是搶案當天或是銷贓當天)
而且還有案外案(有其他案件的受害者直接找上我)
把這些資訊告訴刑事
他一口否決,他説與此案無關,他只管這個案件
至於其他的案件,要其他受害者來報案
才會處理,而且他認為一點關係也沒有呦

至於不在場証明(如捷運站的錄影帶),要他去找可以,但是要等他出公文
等多久他也無法保證,通常都是三個月
我後來就自己去找,自己去拜託,用求的(過程艱辛,省略)
因為一般單位是不會出什麼證明給你的,通常都會說要有警方公文才可調資料
後來才知道好險,因為捷運錄影只保留一個月
差一點就沒有啦!

後來,我靠著家人和學校教官的幫忙,我們全家向柯南一樣辦案
靠著其他受害者的幫忙(有點像是自救會)
找到搶匪的線索,自己提供給警方

後來隔了半年以後才破案
我才得到真正的救贖,這半年來我也受了很多煎熬
姑且不論常常被傳去做筆錄
再者,心裏的創傷很重,現在還有點恐慌症哦,笑~
說來不怕大家笑,到現在還是不太敢自己單獨出去沒人認識我的地方
因為深知不在場証明的重要


寫了很多,歸納以下重點
1) 警察很忙,他也有自己的工作壓力,就像我們上班一樣,也會想要趕快辦完事情
不能夠怪他們。所以,最好不要有"他會幫我解決問題"的期待,他很忙的,沒有辦法盡善盡美。如果有遇到很仔細的,要算是運氣好。

2) 不可以掉以輕心。不要常想說,我是清白的,一定會沒事的。古代很多清白的被抓去斬。就算最後可以獲得平反,但是請相信我,這過程是會讓你掉眼淚的。

3) 證件如果不見了,除了補辦外,儘可能去派出所報遺失。
像我就是少了派出所的紀錄,他硬咬我是假遺失,真搶匪


在這裡潛水很久了,一直很想要分享這些故事
但是又怕大家覺淂我的故事太扯爛,危言聳聽
今天終於鼓氣勇氣和大家分享 希望受用

最後,寫這些不好的經驗不是要告訴大家說對社會失去信心
社會上仍然有很多好的警察,司法官,好人 (那段期間也有幫助我給我溫暖的人)
但還是請您注意,請您學會保護自己。

謝謝耐心看完的大哥大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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