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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Ford Ranger‧首部柴油皮卡休旅車登台

六六化 wrote:
好像沒有看到手煞車這...(恕刪)

昨日有去內湖看車,有看到手煞車是用手拉的;聽業務說RANGER的涉水高度可以到75公分高,真的很想開它去朔溪看看。
kevin6510 wrote:
我比較好奇沙灘車是如...(恕刪)


有專用的登車梯可以上下車 ( bike ramp ) 不過如果沒四驅, 梯子最好綁繩子固定
免得後輪把梯子甩出去那就摔慘了~



jack_h wrote:
沒錯,台灣的法規還是...(恕刪)


其實我相當好奇, 即便是聯合稽查, 警察或檢驗員用什麼名義要求車主打開車門看內裝或
當成行李箱的第二排座椅? 尤其是警察在非現行犯, 沒有搜索票, 或客觀合理懷疑有犯罪
事實的情況下, 車主都可以非法臨檢為由拒絕, 大法官釋字第 535 號都有明文解釋過了;

如果警察真想開你車門或行李箱, 手機或相機拿出來錄影存證吧~
六六化 wrote:
好像沒有看到手煞車這...(恕刪)


它的手煞車在方向盤的右下側.
是用手拉的.
就感覺很以前大客車之類用的那種style

這車超man...越看越喜歡
不過..家中也不可能同意滴
都是居家使用, 買有貨斗的車..用不上

DEVIL惡德 wrote:
感覺還是很小一台
有點像得利卡削掉後面還是F150好看
為什麼台灣都要用閹割版的東西


對啊!!
這個"閹割版的東西"
已經賣了近30年,遍佈世界130個國家,累積全球700萬輛
lisun wrote:
幹嘛不進Focus RS/ST ..Mondeo Wagon Kuga...(恕刪)

說道我的心坎裡面去了,我要我的Kuga啦
孔方兄 wrote:
其實我相當好奇, 即便是聯合稽查, 警察或檢驗員用什麼名義要求車主打開車門看內裝或
當成行李箱的第二排座椅? 尤其是警察在非現行犯, 沒有搜索票, 或客觀合理懷疑有犯罪
事實的情況下, 車主都可以非法臨檢為由拒絕, 大法官釋字第 535 號都有明文解釋過了;
如果警察真想開你車門或行李箱, 手機或相機拿出來錄影存證吧~
...(恕刪)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你拒絕臨檢,警察態度強硬
並不是你拒絕就可以的,
你接受可;警察看一看而已或者開單
你拒絕可以,但是警察會"有犯罪嫌疑"(非警察認定的正常行為)
一開門就一翻兩瞪眼
2人以上
後座有無椅子
都沒有你去投訴他
有兩張罰單

台灣法規有問題
因該督促法規修改

平時就用寵物防護墊蓋著

這台車好貴,再喜歡也沒用。
我也想過著4+2輪(摩托車)的生活或+4輪(沙灘車)
三菱也有一台貨車底盤的休旅車賣5~60萬
不知道嚴董會不會出一台
這週六有試乘會, 來去開一趟看看如何~
jcpapa wrote: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拒...(恕刪)

就算後坐有裝椅子,頂多是行政處罰並不構成犯罪要件。反倒是警方如果用
有犯罪嫌疑硬上,最後查無事實倒楣的是警察,不然都用有"犯罪嫌疑"就可
以搜車了,哪還需要什麼搜索票。
airzard wrote:
就算後坐有裝椅子,頂...(恕刪)

依我的經驗
你跟說那麼多都沒用
Ranger台灣銷售量不會很高,有多人車子領了牌以後不會裝後座?
中獎機率高不高?
他沒有搜車只是要求你打開車門或搖下窗戶
遇到臨檢你開車窗會只是開一個細縫嗎?
當警察彎下腰(Ranger不用彎腰)問你有沒有喝酒時車內他早就循過一次了。
我看過福斯t4被臨檢要求打開後車門(因該是接送車),打開以後警察就說拆,
駕駛自己拆

大部分的交通警對車認知不是很好,臨檢有兩種。
1.白天在路邊一個或兩個的,可能是缺業績的要小心。(目前台中立外)
2.夜間的大部分以治安為準,乖乖的比較沒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30條5款罰3000~9000。
五、小客車前座或貨車駕駛室乘人超過規定人數。

Ranger目前是領貨車牌 省牌照稅 2人(4500元)(5940元)
Ranger可以領客貨牌嗎? 這樣就不用怕了5人(15210元)(4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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