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人家懷疑你有罪,你要想辦法證明自己沒罪!
現在是人家懷疑你有罪,那個人要想辦法證明你有罪(當然,現行犯不用想辦法證明啦)!
所以上面有網友已經提到這點了,福特認為你用的油導致引擎故障,身為消費者基於道義責任提出購買證明,然後福特要去想辦法證明你的油真的導致引擎故障!
如果是真品卻因品質問題導致引擎故障,那當然原供油商就有責任賠償消費者(跟福特無關)!
如果是膺品又那麼剛好因此讓引擎故障,那當然油品賣方有責任賠償消費者(也跟福特無關)!
如果是真品且品質也符合國際大廠規範,那福特沒有理由推託是油品問題!
我自己的作法是,保固期內還是用原廠品,因為不想讓自己多一分風險!保固期後就慎選來源(類似好市多這種國際連鎖量販店應該不會賭商譽吧!?)然後還是回原廠保養,因為來源OK了,也去原廠保養,原廠不應該還有太多推拖拉之詞!
清音俗世留
紛爭幾時休
誰能破名利
太虛任遨遊
雅客山莊 wrote:
我危言聳聽???你打...(恕刪)
你的確是危言聳聽. ...

因為就一般的消費糾紛言, 主要常見引用的法律或法條為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 而其中就車輛保固這件事情, 聰明人可以引用消保法, 其中差別在於舉證責任之移轉.
就消保法來說, 因為車輛瑕疵導致保固啟動, 那車商必須舉證自己的產品沒有問題或是符合當時的科技及安全水準才能 " 減輕 " 其法律責任(不是免責哦!!!). 如果車商要質疑消費者的自備機油有問題, 只要消費者能有清楚的來源及購買證明, 這時消費者就已經盡舉證之責任, 那車廠就沒有理由不出保固.
進一步說, 如果車廠想繼續質疑機油之內容物, 那可不是出一張嘴就可以, 必須要由車商舉證其消費者之自備機油內容物的確有問題, 這時之後舉證抗辯之責任才會又回到消費者/機油供應商身上. 這時當然就要請機油供應商出面了, 不然, 身為善意第三人的消費者就可以對機油供應商進行賠償請求, 逼供應商出面處理或證明.
換句話說, 車商的這種說詞只是在嚇唬不了解法律的人. 其實, 如果能善用消保法, 你會發現消保法真的粉好用.
舉一個例子, 強者我朋友有一台用了大概15 年的烘衣機, 有一天忽然小小的起火了, 不嚴重, 只是變成烘衣機就壞了. 結果, 原廠的人來查看時, 本來還怪我朋友說沒有定期保養及檢查, 也沒有定期清潔馬達週遭導致積累過多棉絮而過熱起火. 結果我朋友說, 如果機器壞了那就算了, 但是起火就是不對. 而且馬達周遭設計有瑕疵才會積累過多棉絮, 也沒有安全設計例如蓋子去擋掉棉絮, 也沒有讓使用者能方便清潔的設計, 所以原廠須負瑕疵擔保之責任, 最後原廠賠了一台全新的烘乾機給強者我朋友. ...

沒事多騎車, 多騎車沒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