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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徵到交警察機關處理


tom tmax wrote:
如要回覆請把首頁看完...(恕刪)


一 我車行駛於內側以GPS測出之速度落於100~110 KM ,非龜速

這就是龜速好嗎 這理最高可以容忍道GPS測出120 你開100-110 還非超車期間占用內線車道 人家超你 你又突然發飆去撇人 撇失敗了再上來取暖 請問樓主這麼作的道理是?? 好險你家人沒被你的魯莽害到。
首頁請看完再回啦 !!
asdfzcb wrote:
如果我的行車記錄器沒...(恕刪)
一高GPS 120 KM 不就超速 !!
kobeiverson8 wrote:
一 我車行駛於內側以...(恕刪)
GPS120行駛被取締的機率很高,GPS也有誤差,建議以錶速120/GPS 115~117行駛較保險!

內車道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請勿與旁車並排行駛,如遇後車欲超車請儘速讓道!

tom tmax wrote:
一高GPS 120 ...(恕刪)


GPS 120只是很緊繃 但還不會被取締好不好... 你好歹也開個GPS 115-117再來說你沒龜速
這有什麼好取暖的 !! 來這邊都被你們炮了 !! 只是想把事實梨清畫面會說話 !!
kobeiverson8 wrote:
一 我車行駛於內側以...(恕刪)
上面的大哥已經回覆你了 !! 我口袋沒那麼深!!
kobeiverson8 wrote:
GPS 120只是很...(恕刪)
首先,內車道為超車道,若前方無車則可以最高限速行駛,按樓主所敘述,看起來是未達「最高限速」,國道駕駛觀念與習慣的問題板上已經討論很多了,也有相關法規,建議樓主可以先去研究一下,到時候在法庭上對方應該也會提出這一點反控樓主未依國道駕駛規定行駛。

其次,樓主所述「因情緒激動而加速追逐對方車輛」,即使有行車紀錄器提供現場影像,若是對方一口咬定他當下因樓主加速追逐而心生恐懼故踩下剎車,恐怕樓主也有被以公共危險罪起訴的可能…

結論是:1. 沒事不要開在內車道 2. 做人還是冷靜點比較好XDDDDD
如果事實可以這樣被曲解那何來證明我追他 ? 真像需要影帶來釐清 !!

rockandy wrote:
首先,內車道為超車道...(恕刪)
不論龜速不龜速,安全才是重點..

既然你車上載了5個人,那你就沒有要去跟人"車拼"的本錢,就算別人惡劣駕駛,你自己本身也要懂得防衛駕駛...

如果你沒追上去,那這些事情都不會發生,氣不過又如何??怎不想想還好你的家人命大,沒有因為你的衝動而受到任何傷害...還有要是這樣車拼,能保證每次都這麼幸運嗎??

我以前開車也都是不太會去退讓,但有了老婆小孩,自己就收斂太多了,就算碰到惡劣駕駛,我依舊是讓一步來避免紛爭,車毀了再買就有,家庭毀了,就啥麼都不用說了....

氣憤的搜尋那個惡劣駕駛的同時,想想自己幹的蠢事,以後避免再發生,你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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