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監理站資料除應依過戶或領牌登記規定辦理外,個人從事如附件之行業,並領有小型車以上之有效駕駛執照者,得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申領自用小貨車牌照一付:來自http://bac.tmvso.gov.tw/faq_Detail.aspx?entry=1206
法條? 刑法324條第一項 :為他人(委任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1000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告業代? 324條最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