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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 之 台14甲

osla wrote:
完全感覺三方都有問題...(恕刪)


不像是搶快。
因為從角度上和車速上看。

三菱車是朝車主撞過來,輪子根本沒有轉回去。
記錄器上看,車主的車是有減四速的動作,在怎麼說,有眼睛的話都不會硬撞上去。

影麻吉 Image - 攝影對我來說,只是想留住那份感動。 http://gaujei.blogspot.tw/

estray wrote:
真的很重要昨天是買來...(恕刪)

好清楚~那家的行車紀錄器???




老實說 如果是我自己開車 照以上這兩張圖這車距來說 我還是會開過去會車

當然我在當下 我不會考量到 對方會不會開車這個問題

estray wrote:
真的很重要昨天是買來...(恕刪)




+1, 夜間還拍的好清楚, 是那一台行車記錄器可以 pm 下嗎..感謝.
小弟為客運業者,常常看肇事,依本案各人看法

(1)雙黃線為帝王條款

黃色雙實線為雙向禁止超車線 不得跨越雙黃線行駛 ,並不得迴轉。
違反處新台幣1200-2400元

(2)紅色車臨時停車與本車禍肇責有因果關係,三菱車主可以拉他下水負擔責任,若可以證明該車已經不是「臨時停車」,我認為責任恐有50%。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是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3)FOCUS應該是零肇責,因為無論做什麼都已經無法避免該車禍的發生(除非該車有彈跳能力),且擁有無敵的直行車路權。



結論:人沒事就好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andyfox0428 wrote:
紅車 6P-0939...(恕刪)


黃線臨停規定
根據交通處罰條例,黃線指的是禁止停車線但可以臨時停車,
也就是在管制時段內,允許車輛上下人客,以及裝卸物品,
除了駕駛座上要有人,引擎也不能熄火,限停三分鐘,同時保持立即行駛的狀態

那台紅車車主應該是跑去吃飯或去玩了吧...
+1, 夜間還拍的好清楚, 是那一台行車記錄器可以 pm 下嗎..感謝.

steven591120 wrote:
行車紀錄器沒固定好,撞的當下就沒了,若後面還有情況都沒法紀錄(如果有對向後車再追撞的情況)

對於行車紀錄器而言....失敗中的失敗


說明一下
因為我是用一般DV在拍(sanyo手槍型)
裝在原廠的底座上
不是市售的行車紀錄器
固定力有限
遇到較大撞擊整台機器就飛起來終止錄影了

chmzomble wrote:
+1, 夜間還拍的好...(恕刪)


SBX100G
體積小,感覺還不賴
三菱旁邊的紅車起碼有三成的責任!!

沒發生事情紅車開單沒事!發生事情跑步了!

一定也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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