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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

chuenjia wrote:
本來車廠就沒有義務要...(恕刪)



這位大大你的想法跟我一樣

車禍一開始 如果你拿個水果去拜訪對方,跟人家講個人情,賠個笑臉,也許就能輕鬆的用台面下解決


要維修廠幫你處理交通事故和解是天經地義嗎?

反觀您不但沒有懷有感恩的心情且竟然跟車廠鬧翻?

七月七號當天有事情就再定其他日子和解就好啦

還想訴求平面媒體……別傻了,自已會先死的…

我想樓主你是一個心高自傲,工作內容應該屬於坐辦公室的人,喜歡命令人但又剛出社會不久

認為自已的觀點才是對的,但又看到你帳號註冊日期……我只能說您的個性讓人難為…

overkenny001 wrote:
各位前輩及先進們大家...(恕刪)


契約書上永遠要把所有的項目備註清楚!我的購車契約書到現在都還留著,所有的項目都有在上面寫明,
寫不下的就再拿一張去寫。

現在的業務阿!
很多迷糊還有亂賺的!
Alger_T wrote:
要告就讓他去告吧,頂多判個過失傷害緩刑而已(恕刪)


難怪社會那麼的.......!

你造成他人的損傷,卻不賠點誠意!認定犯的一定是緩刑..... (肇事者)

總之沒賠到我想要的就是跑法院,沒告要不到!告了少說還可以要幾萬回來..........(無辜路人甲)

看了兩次你的文章,
我心中也有疑問
你的女友不用負責嗎?

你的女友都在後面不用面對嗎?
感覺上都是你在擋......

車廠基本上除了你說的保險的問題(真相不明)

不然我覺得他們願意這樣已經很好了,

反倒是你面對的態度,
保險以外的都不負責,
這樣會不會哪天又有人在這po文說被撞了,
對方說除了保險以外的理賠也不願意從口袋掏出來~
這種通常一開始好好講,其實大部分的人都可以私底下處理掉.

不過現在已經有點僵了,看起來也難了.

我要是版主,就心短痛一次,錢直接掏出來了.

打官司,耗時,加上看起來對版主不是很有利.

當初口頭講的,哪都是不算數的啦,白紙黑字寫的才是王道.

保險公司也不是潘子,在種種不利的條件下,錢拿出來會比較有個好的結局.

PS:比較好奇的是女友都沒有表示些什麼嗎?

Peter (小) wrote:
看了兩次你的文章,
...(恕刪)


版大...

這應該請你女友出面比較好...

肇事者是你女友,以民法親屬來說沾不上邊

這篇看來都是你強出頭居多,那你女友是否願意賠償對方

版大只要爭取保險公司可以幫你把雙方的車輛都修好,民事賠償就私下找有利關係去撮合

這是要版大積極去行動的

初次發文
之前我也出過車禍!
也有很多慘痛的經驗...
我所能給的建議就是


謙卑是最好解決事情的方式!
overkenny001 wrote:
2010-07-09 07:36 by overkenny001
各位前輩及先進們大家好

請耐心聽完我的敘述,並請提出各位的意見

去年9月底在蘆洲(建富汽車)買了FORD TDCi
當業務說的天花亂墜,自己又是新手購車
在交車的第一個月,就跟業務翻臉了
至於其中的原因,這邊就不去贅述
後來南板廠的經理出面協調,後續保養事宜也就透由南板廠辦理

今年的6月底,女友開著車,因錯把油門當作煞車
直接撞上了前方停等紅燈的車輛(以下簡稱乙方)
當下接到女友的電話,確定雙方無恙,也請警察來現場處理
另外也另一方面通知板南廠把車拖回保養廠維修

當天,乙方的車主做完筆錄,說自己因為去年發生過車禍有腦震盪的紀錄,這次撞擊頭有點昏昏的
便會同警方到了醫院觀察,當天留院觀察六小時後出院,診斷書上記載「腦震盪」
幾天後,與對方的父親通了電話,對方態度,大概就是需要吃補品之類的
我告知對方,一切依保險公司理賠的範圍及標準去處理
也請板南廠將對方的車子托回去維修

就我的觀念裡面,保養廠會在自己的維修單裡面"灌單"
所以,我也要求要看維修清單(這個動作只是想看看他們到底會"灌"的多嚴重)
車子的損壞程度,板南廠告知前方保險桿、水箱罩...等等都需要換新(也告知大樑、引擎都未受損)
當下也板南場針對自己的車損做個初步報價(電話),初估金額10萬元

幾天後,警方通知甲乙雙方,若未排定和解,將請雙方再次製作筆錄,正式立案

對方收到通知後,通了一次電話,乙方的父親告知和解有分檯面上及檯面下
我也告知對方,保險理賠範圍內一定會配合向保險公司申請
當然,不理賠的範圍我也絕不從口袋裡面拿出來
對方則是一再強調"看誠意",雙方互不相讓

當下我則撥了電話與保險公司連絡
詢問對方體傷、車損理賠範圍
此時,保險公司告知,我的車不能理賠
因為,女友非三等親之內,亦不在理賠範圍內
而我記得當初與賣車業代要求要加上「非限定駕駛人」這條,以防萬一

隨即連絡板南廠,並要求針對保單上未加上「非限定駕駛人」給個說明
而我也知道只要當初賣車的業代否認這一切
這案子會變成羅生門,只是我一個人在唱的獨角戲
當下的對話如下
車修款當下板南廠報價說19萬
我:當初不是說10萬嗎??
板:後續的9萬是追加的
我:如果保險不理賠19萬都要我出??
板:○先生,你先別急,我們先想想辦法在回覆你

些許時間過後
板:○先生,你把你的跟女友的身分證傳真過來,我會幫你把配偶欄改掉
我:剛剛跟保險公司說駕駛人是我女友,保險公司不會查證???
板:你就說因為車禍發生,你很警張,對方又再盧才會一時口誤
我:這樣可行?
板:我們處理過很多類似的案件

隔天
板:你把證件傳過來,保險公司已經協調過,不會對你們查證
我也在這通電話,請板南廠出面作溝通橋樑,約定7月6日乙方簽車時,會同保險公司作第一次和解

7月5日中午,板南廠經理傳了封簡訊過來
○先生,因為7月5日、6日辦理公司員工旅遊,致和解時間更改至7月7日

因為7月7日沒辦法出席
且員工旅遊不能和解,我不能接受
便打了電話與板南廠經理聯絡
幾經催詢之下,經理告知延至7月7日是因為乙方的車尚未修復
而經理也只是轉達廠長的意思

與廠長取得聯繫,我秉持著無法交車是車廠疏忽,要給的交代
板:乙方並未針對延誤交車有任何不滿,我卻無法配合,這樣下去我沒辦法幫你
我:7月7日確定我方無法出席,現在怎辦??
板:我不要"剎小哩"(這話真的要用台語會比較貼切),你自己去聯絡家屬,聯絡不是我的義務
我:你承諾會幫忙,這樣的態度無法茍同

隨即,打去客服,這次我不是打去建富汽車客服,直接打了總公司
對廠長的態度做了申訴,並針對允諾辦理溝通橋樑卻無法履行的部分,給個說明

隔天7月6日上午
板:我是○○○,你不是要看我被懲處,我跟你說你的事情我不管了,保險公司的部份我也不幫忙了
我:喔,你不是本來就不打算幫忙了??這通電話的用意是??
板:我要跟你說,車修款的18萬5000元,請於兩週內來付清,不然會寄發存證信函
我:當初你也沒有給我報價單,我也沒有同意你維修
板:你有問經理車修好了沒,我就當你要修

當下,便打去客服,反應了此事

7月8日上午
因未接獲車廠的來電,再次撥打客服,並告知若不說明解決方法,會尋求消保官及平面媒體

小弟心中幾個疑問
一、這樣的維修,於法是否已經成立契約條件,我可以不付錢嗎??(當初心存保險會給付變未持續要求估價單)
二、倘若真要花錢維修,可否針對報價單比對當初車禍現場照片,質疑"灌單"
三、尋求消保官,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呢??
四、投書平面媒體,又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呢??


在此,先感謝前輩們耐心看完
文章斷斷續續,若有需要敘明的地方請不吝指教
當然,針對上述事件給些寶貴建議,小弟感激不盡

先幫你護貝下來
歡場無真愛 wrote:
這位大大你的想法跟我...(恕刪)


沒錯.如果我是他父親你這種態度.真的很難在談下去
有網友說就讓他告.我是不鼓勵.這件是一看就是你女友要負全責.停紅燈被踩錯油門追撞.有受傷更不用說了
鬧翻過失傷害是跑不了.你女友想要背負嗎?看對方要求精神賠償其實問一下大概都知道行情價在哪?
如果是獅子大開口在來下一步但版主卻連談都不想談.感覺只要車修就沒事還一附很委屈.
另外如果是車廠我到覺得版主還是別再繼續了.還有車廠會這里你.有的連賣車業務都不知跑去哪了.誰會繼續管啊
2件事怎麼都處理這樣..我真的很懷疑一件不是太複雜的車禍.結局會是怎樣?
我只能說心態很重要.....
如果是我現在處理重點是跟被撞的達成協議才是重點啊..
為什麼一堆人覺得是業務不小心把非限定保成限定了呢?
這種有價差的東西 沒有可能是業務把差價吃了嗎?
那我的業務怎麼不會不小心把我的16吋鋁圈變18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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