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靜下來想想, 應該會體會您真的造成對方困擾了,您的行為不屬違法, 可能沒什麼法規可治你,但是道德上/禮儀上都有暇疵, 真的不太好,要拍你可以偷拍, 如今正大光明拍, 這跟狗仔直接當電燈泡跟拍藝人約會把人搞得發火, 不是一樣的事嗎?
jabawork5566 wrote:我問他 你們開出來不是要給人引起關住嗎? 這篇真的是我今天看過最好笑的文章...囧。如果今天周杰倫走在街上全身包得緊緊戴口罩又戴墨鏡,你一路尾隨又跑到人家面前光明正大拍人家一張照,然後周董暴怒後你還對人家說『你出來不就是要給人家關注的嗎?』乾...這樣的舉動不被人家秀一頓才奇怪了!
浦燒肉丸子 wrote:發現台灣人真是越來越沒水準了...我很討厭周屌打記者...你說有隱私!!!但我覺得一事規一事!!!一碼規一碼!!!別人如果下來拍照...惹你不開心!!!很簡單...報警處理不就好了!!!何必這樣口出惡言!!!(我可沒說這種光明正大地拍偽裝車是好事)現在的台灣...越來越沒有法治的觀念!!!常常會有一種你惹我不爽我就要給你怎樣的想法出現...搞得好像一有事情發生就要比看誰更狠...看誰更流氓...看誰更沒水準...看誰能把對方打到死!!!(反正現在殺人自然會有人替你辯護) 再中肯不過的發言了,同意